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有组织排放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有组织排放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及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约65.24%、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约34.76%。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有组织排放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DS-JSGLB-ZB-2026-3
2.3 招标内容:通过对窑头烟气、窑尾烟气、煤磨系统、水泥磨系统等有组织排放节点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实现水泥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浓度达到《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
(1)脱硝系统升级改造:在预热器C1出口与余热锅炉之间新建一套高温高尘SCR脱硝系统,并对现有SNCR系统进行精准脱硝改造;将SCR、SNCR系统接入现有中央控制室DCS系统,扩展完善DCS系统。
(2)在线监测与控制系统升级:更新现有窑头、窑尾在线监测系统(含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新增煤磨1台、水泥磨磨尾4台CEMS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在SCR系统入口、出口及窑尾烟气排放口各设置1套烟气湿度监测装置;将有关监测数据接入DCS系统。
(3)除尘设备滤袋升级:根据运行数据更换收尘器滤袋。窑头收尘器滤袋采用“芳纶+超细纤维+PTFE浸膜”材质,窑尾滤袋升级为“玻纤PTFE覆膜”材质。窑头、窑尾收尘器更换部分滤袋,对煤磨、水泥磨等排放口主收尘器滤袋进行整体升级更换。
(4)高温风机、喂煤罗茨风机改造:高温风机更换为新型高效节能风机(沿用原基础、电机、控制、润滑);分解炉尾煤罗茨风机升压改造为新型节能磁悬浮风机。
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内容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配合验收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
(1)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含停窑对接工期25日历天)。以双方签署的《具备窑对接条件报告》为准。停窑对接工期自停窑后启动施工,至对接完成、系统具备投产试运行条件止(以双方签署的《具备投产试运行条件确认书》为准)。
(2)投产试运行及调试期:自系统具备投产试运行条件之日起,在“窑系统有效运行”的状态下,3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
(3)总工期:自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之日起,至性能考核合格之日止,不超过180日历天。性能考核合格报告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签字后,即为总工期截止。
“窑系统有效运行”是指:窑系统处于连续生产状态,且无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产。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停产,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该停产时间不计入调试期及性能考核的计时窗口。
“具备投产试运行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1)所有新建及改造设备(SCR反应器、精准喷氨系统、高温风机、磁悬浮风机、CEMS系统、滤袋等)已按设计图纸及规范安装完毕;
(2)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合格,无影响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DCS系统已集成,所有监测数据可正常显示、记录、上传;
(4)窑系统已恢复正常生产,烟气可正常通入SCR系统;
(5)承包人已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交《具备投产试运行条件申请报告》,经发包人、监理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承包人四方现场确认并签署《具备投产试运行条件确认书》。
2.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性能考核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 服务地点: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村委会洪水塘)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 项目规模:34020481.82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专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3.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未进入清算程序(含自行清算或被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含破产清算程序或破产重整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自投标文件递交前一个月起倒算),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3.6.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个5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线超低排放改造施工项目业绩(EPC或PC)。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信息,须补充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3.6.3投标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良好,须提供2023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证明材料或承诺,并承诺中标后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办理并缴纳工资保证金。(注:①缴纳标准:工资保证金按施工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存储,具体比例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为准;②缴纳方式:现金缴存:存入县人社局指定的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③办理流程:自行到县人社局二楼劳动监察大队办理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④期限与退还:工资保证金有效期自出具凭证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全部农民工工资结清后止。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应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不少于30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县人社局申请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4.3邮件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邮箱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6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咨询:路工、苏工 ,电话:0871-65159097、0871-651592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联系人:路工、苏工
电话:0871-65159097、0871-65159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