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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经投诉后纠正,最后成交供应商需要全额缴纳代理费吗?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10 17:13:22     0
招标代理公司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经投诉后纠正,最后成交供应商需要全额缴纳代理费吗?

结论:原则上不应全额缴纳;可按“过错与影响程度”主张减免或由采购人承担,代理机构自身重大失误不能让成交供应商买单。

一、法律与规则要点

1. 收费前提:代理机构应依法、完整履职
代理费是“专业服务报酬”,不是“中标手续费”;因代理机构重大失误导致投诉、纠错,属于履职瑕疵/过错,收费基础存在缺陷。

2. 财库〔2018〕2号第15条
代理费可由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支付;由供应商支付必须在采购文件明示标准与依据 。

3. 过错责任原则

- 代理机构重大失误→投诉成立→纠正:过错在代理方,不应全额收取;已收的可主张退还部分/全部。

- 仅“程序性小瑕疵、不影响结果”且已纠正:通常不减免,按文件约定执行。

- 成交供应商无过错:不因代理失误而受损。

二、实务判断(是否全额缴)

✅ 一般要全额缴(小瑕疵)

- 笔误、漏字、非关键项错;

- 不影响资格、评审、结果;

- 投诉后仅补正、不改变成交结果。

❌ 不应全额缴(重大失误)

- 采购文件违法、评审违规、资格审查错误;

- 导致投诉成立、重新评审/纠正结果;

- 财政部门认定代理机构存在过错/违法。

三、实操路径(供应商怎么处理)

1. 看采购文件:是否明示代理费标准、支付条件、过错处理。

2. 发书面异议/沟通函:
要点:代理重大失误→投诉成立→纠错→履职不当→请求减免/由采购人承担。

3. 协商方案(常见)

- 减免:按失误影响,减30%–70%;

- 分担:采购人承担部分/全部;

- 退还:已收的,退还对应比例。

4. 协商不成:向财政监管部门投诉,主张“代理机构过错不应由供应商承担”。

四、一句话总结

小瑕疵全额缴,重大失误不全缴;谁过错谁担责,供应商无错不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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