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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VOCs治理研讨会纪实:十五五期间活性炭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07 19:08:50     0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VOCs治理研讨会纪实:十五五期间活性炭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2026年6月3日,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期间,“十五五” VOCs治理趋势和路径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梳理了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发展历程,解读了最新政策导向,分析了十五五期间VOCs治理的核心方向与市场格局。

会议由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解强主持,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张国宁研究员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专委会秘书长栾志强分别做专业报告,山西省活性炭行业协会会长罗时严、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总干事阴兆栋等专家莅临会议指导。

作为活性炭从业人员,我也有幸聆听各位专家和企业代表的报告。本文从活性炭行业视角,记录了一些会议观点,以供大家探讨。另外说明,本文内容参考以下会议报告进行整理:

《生态环境法典与VOCs污染防治》-张国宁

《十五五有机废气治理组要领域及市场分析》-栾志强

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演进与行业规模变化

我国系统性的大气污染治理始于2013年。当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VOCs治理开始被纳入重点管控范围。根据会议发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VOCs治理行业总产值约为40亿元,市场处于起步阶段,活性炭作为基础吸附材料,首次大规模应用于工业废气治理。

此后十余年间,国家政策体系持续完善。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实施,逐步将 VOCs纳入征税范围;2023年,VOCs治理行业总产值达到1150亿元左右,较2013年增长近30倍。2026年3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将正式实施,大幅收严了PM₂.₅限值。会议指出,这一标准的实施将催生新一轮大气污染治理热潮。

当前,生态环境法典已经公布并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法典将整合现有环保法律法规,为VOCs治理提供更系统的法律依据。十五五期间,VOCs将全部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并逐步试点征收;针对企业的绩效分级(A/B级/引领性企业)与差异化管控将进一步强化;中央大气治理资金将持续投入,并与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挂钩。

二、十五五VOCs治理的核心:精准管控

会议认为,经过多年治理,我国VOCs管控已从“总量控制” 阶段进入“精准管控” 新阶段。专家提出,精准管控需从五个维度推进:

对象精准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重点管控高活性物质排放。其中,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行业被列为十五五期间的治理重点。

时间精准以每年5-9月臭氧污染高发期为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的错峰生产与应急管控措施。

区位精准重点关注O₃污染严重地区及大气传输通道,推进区域联防联控。

措施精准推广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实施全链条综合治理;加快淘汰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探索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低成本、大风量VOCs废气治理路径;全面推行 “一厂一策”,加强设施运行管理。

问题精准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源头控制力度不足、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治污设施简易低效、运行管理不规范、监测监控不到位等共性问题。

在精准管控要求下,活性炭的应用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会议明确,单一活性炭吸附已被列为低效治理技术,将面临逐步被淘汰的可能(例如一直争论不休的蜂窝活性炭吸附工艺)。未来,活性炭将更多与其他技术组合使用,如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等技术在VOCs治理的末端环节发挥作用。

三、十五五VOCs治理市场格局与活性炭的关联

会议预测,十五五期间,VOCs治理行业将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市场规模仍将维持在 1000亿元以上。主要细分市场及与活性炭行业的关联如下:

(一)重点行业新增治理市场

化工行业是VOCs排放第一大户。会议数据显示,“十四五” 期间我国实际炼油量维持3-5%的增长,2025年达到7.38亿吨。受新能源汽车发展影响,交通领域油料需求逐步下降,2025年新能源车每年可节省成品油约3500万-4100万吨,折算原油约 8500万吨。炼油化工正从 “燃料型” 向 “原料型” 转型,“减油增化” 趋势明显,我国已成为全球新增化工产能核心区。

现代煤化工行业发展势头强劲。新疆 “十四五” 现代煤化工规划总投资约9000亿元,其中准东、哈密地区占比超过70%,2026年仍将保持大幅投入。目前我国现代煤化工产能可替代约8000万吨/年的石油,占全国原油消费量的11%左右,已成为VOCs 治理的重点行业。

此外,电子化学品、制药、农药、精细化工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大量高浓度、多组分VOCs的治理需求,对活性炭的吸附选择性和使用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市场

当前,我国仍存在大量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单一水喷淋吸收、单一活性炭吸附等无效或低效治理设施。大部分地区已制定了治理设施提升改造计划,十五五期间将逐步推进淘汰工作。

对于活性炭行业而言,这一市场意味着产品的升级换代,针对不同VOCs组分开发的专用活性炭、改性活性炭,将在组合工艺中得到广泛应用。

(三)现有污染治理设备更新市场

2015-2020年间安装的VOCs治理设备,包括沸石转轮、RTO/RCO焚烧设备、活性炭/活性炭纤维吸附设备等,目前已达到或接近使用寿命,逐步进入更换期。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包装印刷、化工等行业早期安装的设备,在2024-2025年已开始大量更换,RTO、沸石转轮用于旧设备更新的占比持续提高。

活性炭作为消耗品,其更换需求具有持续性。随着治理标准的提高,活性炭的更换周期将缩短,市场需求量将保持稳定增长。同时,活性炭集中再生处置中心的建设,也为行业提供了新的业务模式。

(四)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市场

绿岛” 治理模式近年来发展迅速。活性炭集中再生处置中心、溶剂回收中心、集中涂装中心等平台,可实现VOCs的集中高效处理。部分从事活性炭分散吸附 + 集中再生、溶剂分散回收 + 集中提纯业务的企业,已形成较大规模。

会议指出,随着中小微企业VOCs治理工作的推进,以及产业集中度的提升,十五五期间 “绿岛” 平台建设将进一步加强。活性炭企业可借此机会,从单纯的材料供应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提供活性炭供应、吸附、再生、处置的全链条服务。

(五)溶剂回收市场

涉有机溶剂使用行业是VOCs排放最大领域。“二污普” 统计显示,涉及溶剂使用的国民经济细分行业有200多个。其中,涂装行业年涂料使用量3400万吨,溶剂型约1300万吨;涂布行业年胶粘剂使用量1400万吨,溶剂型约200-300万吨;印刷行业年油墨使用量90万吨,溶剂型约占40%;清洗行业年清洗剂总量1200万吨,溶剂型约150万吨。

活性炭吸附法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溶剂回收技术。随着溶剂价格上涨和环保要求提高,溶剂回收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高性能活性炭在这一领域的应用前景广阔。

四、活性炭行业面临的问题与发展方向

会议也指出了当前VOCs治理活性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VOCs治理活性炭国家标准,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其次,部分地区在监管中仅关注出口排放浓度,忽视治理效率(低VOCs含量的原料有豁免政策,比如水性漆喷涂线的排气),导致一些大风量企业虽然浓度达标,但实际排放总量仍然较大。此外,传统活性炭再生技术能耗较高,二次污染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面向十五五,活性炭行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发展:一是推动制定VOCs治理活性炭专用国家标准,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加强技术研发,开发针对不同VOCs组分的专用炭和改性炭(比如青岛金海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有询问MMA回收专用活性炭),提高吸附性能;三是探索高效低耗的再生技术,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四是创新商业模式,向综合服务商转型;五是结合AI技术,优化活性炭的使用和更换方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十五五是我国实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的关键时期。VOCs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活性炭作为重要的治理材料,将继续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关键作用。同时,行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只有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才能适应新时代的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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