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推广应用好《全省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指南(试行)(2026版)》(以下简称《指南》),有效破解小微企业安全管理薄弱、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指南》宣贯活动。现把宣贯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6月1日
《全省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指南(试行)(2026版)》宣贯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压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补齐管理短板、规范现场作业,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通过专题宣讲、案例警示、现场观摩、帮扶指导、标杆引领等多种方式,引导全省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对标《指南》,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有效防控风险,精准排查问题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宣贯对象
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明白人”)与重点关键岗位人员。
三、宣贯时间
即日起至6月份。
四、宣贯内容
机械铸造、纺织、建材、机械加工、锂电池、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及涉氨制冷8个工贸行业重点领域《指南》(见附件1,内函配套解读视频)。
五、活动安排
(一)用好新媒体阵地,开展常态化宣传。依托省应急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省厅将分阶段发布《指南》及配套解读视频,营造长效学习氛围。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转发、广泛推广,组织辖区小微企业应知尽知、应学尽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学习实效性。
(二)深化标杆创建,打造可复制样板。各市要从小微试点企业中遴选确定培育成效突出的企业,持续优化提升,打造为市级示范标杆企业(见附件2),使其成为本地小微企业现场观摩、对标学习的样板,为同类企业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组建宣讲团队,推行精准宣讲服务。统筹市级示范标杆企业有关人员、《指南》参编专家、试点地区监管业务骨干组建宣讲团(见附件3),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题宣讲。
(四)组织现场观摩,推动对标提质增效。各市要分批组织辖区内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明白人”)、重点关键岗位人员,前往示范标杆企业开展观摩学习。组织宣讲团现场讲解管理经验、关键要点与实操方法措施,分享《指南》落地应用心得,引导企业学以致用、对标提升。省厅将根据各市需要组织宣讲团跨市宣讲活动,并派员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务求实效。各市要充分认识宣贯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杜绝形式主义,紧密结合辖区内小微企业行业特点开展宣贯,确保宣贯内容接地气、可落地、能实操,真正让企业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切实把宣讲成果转化为防范安全风险、落实安全措施的实际成效。
(二)强化帮扶,深化工作融合。宣贯期间,要组织宣讲团对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进行上门指导、靶向帮扶,指导企业正确理解和掌握《指南》的主要内容,并引导小微企业把《指南》融入日常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各类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切实解决 “不会干、干不好、干不到位”的问题。
(三)培育安全“明白人”,强化示范引领。常态化开展企业安全“明白人”培育工作,选拔责任心强、学习能力突出、具备一定安全管理基础的员工,通过集中培训、案例研讨、实操考核等方式,培养成为熟悉《指南》内容、精通安全管理实务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实现自主化、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请各市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2和附件3,于6月5日前报送省厅基础处。省厅汇总整理后正式对外公布,并重点培育,组织培训、交流、推广等活动,择优选树省级标杆企业和组建省级宣讲团,为扎实做好全省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1.机械铸造、纺织、建材等8行业重点领域《指南》(内含配套解读视频)P020260602380781089066.doc
2.示范标杆企业名单P020260602380781369648.doc
3.各市宣讲团名单P020260602380781498439.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