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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上半年重点展会资金申报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02 21:07:17     0
2026年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上半年重点展会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重点展会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且参加江苏省商务厅2026年上半年重点展会的单位(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参展单位)。参展单位未被列入“信用江苏”网站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在我厅无虚假申报财政资金的行为。

二、支持内容

支持参展单位支付的展位费,不含其他费用(如运输费、人员费、会刊费等)。参展单位在系统录入时按照实际展位面积和展位费单价据实申报。除境内展会和境外自办展外,展中展每个展会每家参展单位补贴展位费的面积上限是36平方米,其他境外重点展会每个展会每家参展单位补贴展位费的面积上限是18平方米。补贴比例和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申报上限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统筹确定。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江苏政务服务”官网进行法人注册(https://www.jszwfw.gov.cn/),然后在江苏省商务厅网站(http://doc.jiangsu.gov.cn/)首页点击“业务平台”,选择“全省商务在线业务系统”,使用上述注册账户法人登录后,点击“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已注册用户可继续使用现有账户申报。申报单位应按要求上传清晰有效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原件应妥善保存备查。

为便利参展单位,对单个展会组织江苏参展单位达到一定规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内组展单位,可在获得参展单位委托授权书的前提下为委托参展单位集中申报(仅限该展会,该展会委托其集中申报的参展单位数量,货物贸易类展会应不少于30家,服务贸易类和其他类展会不少于10家)。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请组展单位通过工作邮箱获取。

四、申报时间

“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4月30日前开放。展会实际开展日期在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6年7月21日17:00截止。

申报截止时间前,申报单位需按时提交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对申报政策有疑问的可咨询工作邮箱。申报截止时间后,为保证公平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材料进行补充、修改、调换等操作。

五、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对违反《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对经核实违反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项工作咨询邮箱:jitpc@doc.js.gov.cn。

附件:1. 2026年上半年重点展会目录

          2. 重点展会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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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展会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境内重点展会、境外自办展会由省商务厅统一组展,统一申报,须提供前三项材料。其他展会参展单位可自行选择参展方式,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组展单位申报或自行申报,须提供全部材料。材料如非中文,须提供实质性内容的中文参考翻译。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展会主办方或组团单位与参展单位签订的展位合同或出具的展位确认文件

文件须包含展位面积(请圈出此部分相关内容),并列明展位费单价和总价的计算过程,不得将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旅费、报名费、特装费等列入展位费。展位费用不能明确区分的,不予支持。

二、参展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合法凭证

凭证包括展位费发票、已完成的银行付款凭证。

发票上必须标明展会年度和展会名称。凡是涉及到综合发票的项目,合同中必须列明各个项目费用明细金额,否则不予支持。

银行付款凭证必须显示银行名称、付款金额、币别、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日期。如支付费用为外币且付款凭证无对应人民币金额的,需提供当日汇率证明。参展单位必须直接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单位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

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在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单位法定代表人应认真阅读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签字或加盖经备案的法人章,同时加盖公章后,将承诺书彩色扫描上传系统。违反信用承诺书的,将按照承诺书约定予以处理。

四、证明本单位实际参展的材料

证明本单位实际参展的材料应为标明参展单位名称的主办方会刊(纸质、电子或网页任选其一)。会刊要求如下:

(一)纸质会刊。至少包含会刊封面和本单位所在页面(扫描上传),并在页面中用红线圈出本单位。

(二)电子会刊。需上传电子会刊全文件,并另行上传本单位所在页面,在该页面中用红线圈出本单位。

(三)网页会刊。至少包含本单位所在页面(截屏),并在页面上清晰标明完整网址。

会刊中参展单位外文名称或标识与参展单位中文名称的外文直接翻译不同的,须同时提供关联证明材料,例如海关备案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商标系本单位持有的证明、本单位网站地址等。

该展会主办方未发布会刊,申报单位须提供展位现场视频。视频内容从展馆(厅)外有显著展会名称和举办日期的画面起,到参展单位的展位止,必须是不间断视频,展位镜头需包含展位全景、清晰楣板、展品和参展人员。非主办方会刊的其他证明材料,经省商务厅和审计单位认可后有效。

五、证明参展面积的展位全景照片

展位全景照片,为未经编辑的彩色原图,须含清晰楣板、展品和参展人员,可以清晰看出展位面积。其他证明材料经省商务厅和审计单位认可后有效。

    文件原文来自于江苏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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