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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20 16:33:41     0
关于做好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助力我市企业抢抓国际市场订单、拓展海外客源、打响自主品牌,充分借助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 对外开放优质外贸平台资源,现启动本届广交会企业自愿参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企业认真知悉、按需自愿申报:

一、展会基本信息

140届广交会定于20261015—114日在广州分三期举办。重点鼓励有出口实绩、经营规范、资信良好的外贸企业、生产企业积极报名参展;同时优先支持青稞制品、藏香、唐卡、民族手工艺品、非遗文创、特色农牧及文旅产品等本土优质特色企业参展,借助广交会平台展示产品、对接外商、拓展出口渠道。 

二、申报报名时间

本届广交会展位分为品牌展位、一般性展位两类,申报截止时间不同,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1. 品牌展位确认截止:2026525

2. 一般性展位申请截止:202665

所有参展企业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线上申报,并同步准备、提交纸质盖章材料至属地商务部门。

三、企业报名所需纸质材料

申报一般性展位的企业,完成系统申报后,需向属地商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初审:

1. 系统下载、企业签字盖章的《参展申请表》;

2. 加盖企业公章的参展展品图片资料(第139届已成功推荐参展企业无需重复提交);

3. 展品非本企业自产的,需补充企业关联证明材料(满足其一即可):

生产企业与参展企业为同一法人;

双方法人/控股股东(持股50%以上)为夫妻关系;

双方为全资、绝对控股(50%以上)或最大股权母子公司关系;

双方为同一母公司/自然人控股的关联兄弟公司。

4. 企业参展承诺书(需盖章),承诺内容包含:遵守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展位自用合规联营、不倒卖、转租、转让展位、参展展品与申报信息一致等。

四、参展人员办证要求

为避免因人员资料不符导致无法参展,所有参展人员需按要求准备办证材料:

1.展位负责人:须为企业正式在岗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无法提供社保的,可任选其一替代近一年法定代表人最大股东任职证明关联母子公司近3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近一年连续工资流水。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企业负责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2. 普通参展人员:可提供企业社保证明,或企业盖章出具的在岗雇佣、参展职责、股权关系等情况说明材料。 

五、报名方式及重要须知

1. 本次参展完全自愿,有参展意向的企业请自主准备全套申报材料,统一向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由属地部门汇总初审;

2. 属地商务部门将于2026626日前统一上报市商务局,企业请提前对接、按时提交,逾期无法补报;

3. 严禁企业倒卖、转租、转让展位。参展企业如有违规行为,将依规严肃顶格处理,同时通报属地主管部门;曾有倒卖展位记录的企业不予推荐参展。 

特此通知。

                日喀则市商务局

                    20265月20

        联系电话:1818906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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