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投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综合评选方式择优选定入围服务单位,为我局及所属单位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事项
本次遴选入围的代理机构,主要承担我局及所属单位依法依规委托的各类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林草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
二、遴选形式
由我局相关人员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资料和服务费报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计算)。
服务期内,我局根据项目技术需求、机构履约情况及政策变化,动态管理、择优使用、优胜劣汰。
四、遴选数量
拟遴选入围代理机构3—5家(具体数量可根据报名及评选情况调整)
五、参选资格条件
参选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业务;
2. 已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属地省级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具备合法开展政府采购及招标代理业务资格;
3.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洁从业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
4. 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必要开评标服务保障条件及稳定专业服务团队,从业人员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林业项目实施特点;
5. 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行业禁入、业务限制等不良情形;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分包、转包、挂靠参选;
9.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参选提交资料清单
参选机构须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材料缺失、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参选:
1. 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到场时提供);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截图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 近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 办公场所、人员配置、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等证明材料;
7. 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
8.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公告发布后出具,加盖公章);
9. 无重大违法记录、不转包分包、廉洁履约、服务承诺函;
10. 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方案、收费报价方案;
11. 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评选及结果公示
(一)评选组织
由我单位相关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回避原则综合评选。
(二)结果确定
1. 资格审查:对参选机构资质、信用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 综合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机构,从报价、企业资质、信用状况、人员力量、业绩经验、服务方案、履约保障、廉洁承诺、档案管理、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 结果确定: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
4. 公示:遴选结果在代县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并发出入选通知,签订服务协议/委托合同。
八、服务收费要求
1. 代理服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及政府采购价格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超标准收费;
2. 具体收费标准、支付方式、计费口径,在后续项目委托协议中另行约定;
九、履约管理要求
1、 须严格遵守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恪守执业准则,做到规范操作、全程留痕、资料完整;
2、 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廉洁纪律,不得与投标人、供应商存在利益关联,不得泄露评审信息、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
3、 按照我局项目时限要求高效推进,保障项目合法合规、按期完成;
4、 自觉接受财政、发改、纪检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5、服务期内出现违法违规、履约不力、投诉较多等情形的,我局有权终止合作,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报名及材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递交地点
代县林业局综合办
联系人:常彦俊 联系电话:15034438878
(三)递交方式
现场密封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递交方式。参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遴选费、资料费,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2. 参选机构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本次遴选使用,不予退还;
3. 参选机构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列入我局禁入名单,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4. 如遇政策调整、工作任务变化等特殊情况,我局有权暂停、调整或终止本次遴选工作;
5. 本次遴选最终解释权归代县林业局所有。
特此公告
代县林业局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