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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奈斯财务 || 分行业提醒|房地产、制造业、进出口企业,5月这几件事必须办!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15 22:55:20     0
税奈斯财务 || 分行业提醒|房地产、制造业、进出口企业,5月这几件事必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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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将视角拓宽到不同行业——房地产、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企业各有其5月必须完成的财税动作,另有全行业通用合规提醒,建议您对照所在行业“对号入座”,逐一核对!

在分析之前,我们还为老板们准备了《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手册》,大家一定要有风险管控意识,提前领取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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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建筑企业:

土地增值税 vs 企业所得税,谨防数据“打架”

       5月专项提醒:5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高峰期,也是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集中开展期。两个税种之间的申报数据保持一致性,是房地产企业必须高度关注的核心问题。       房地产行业面临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等多重税种,风险点集中于土地成本结转、项目盈亏分摊及关联交易定价等关键环节。当前税务监管已进入 “系统比对时代” ——发票系统、个税系统、企业所得税、银行流水、资产/不动产数据等已全面打通。一旦土地增值税清算数据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发生明显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推送风险预警,要求企业解释。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土地增值税领域,争议集中在新旧政策衔接适用边界、清算范围与尾盘销售的区分标准、地下车位成本分摊规则等关键问题;在企业所得税领域,争议则围绕发票不合规成本扣除、开发成本重复列支偷税认定等问题。

典型案例一:某房公司——

土增清算与所得税汇缴数据“打架”事件

企业背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25年度完成某住宅项目的全部房屋销售交付。财务人员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申报表中确认了该项目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1亿元、对应的开发成本为1.5亿元。

A公司于2026年4月启动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的全部销售商品房收入也为2.1亿元,与所得税口径一致;但在填列扣除项目金额时,因地下车位成本分摊规则判断标准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采用的分摊方法存在差异,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金额比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成本核算数据高出约1300万元。

A公司在向税务机关报送上述两份申报资料时,被系统提示——企业所得税营业成本与土增税可扣除成本存在超过1000万元差异,系统自动推送税收风险警示。

税务机关问询核心:要求A公司在5月15日前书面说明两个税种申报成本数据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并提供商品房建安成本的分摊方法说明、地下车位成本单独归集明细及工程量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土增税清算各自核算的口径逻辑差异对照表。

处理结果:A公司财务团队组织法务部、项目成本部联合逐项核实后,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土增税—企业所得税汇缴差异对照清册”,明确230万元来自土地使用权价款摊销差异、650万元来自地下车位分摊差异、420万元来自开发间接费用归集口径差异,并说明各税种应适用不同的成本归集规则。在逐项举证后,税务机关最终认定A公司两税种申报数据均符合规定,未给予处罚,但本次交叉检查耗时约2周,占据了财务人员黄金时间——若等到5月底再处理,可能延误汇算清缴时限。

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高新认定口径

5月专项提醒: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汇算清缴中,有两张表绝不能同时填报但数据不加区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两者的研发费用填报口径存在显著差异,忽视这些差异可能导致申报数据不匹配,引发税务风险。

研发费用的7个次级科目中,除“无形资产摊销”和“设计试验费”外,其他5个科目在会计口径、高新技术企业口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均存在显著差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与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两者在人员费用、直接投入、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多个维度上规则不尽相同

三大核心口径差异对照(企业必须读懂)

典型案例二:某电子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一张“误计入的通讯费”,导致后续全员排查

企业背景:天津某电子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是常年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电子零部件制造企业,2025年研发支出约870万元。

B公司在汇算清缴时,财务人员直接凭会计账簿中的研发费用总额870万元同时填报了A107012和A107041两张表的研发费用明细数据,未区分口径差异。

2026年4月,B公司收到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监督管理机构的专项辅助核查通知——发现其账面研发费用中存在15万元按规定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费用(主要是研发部门员工宿舍房租8万元和研发部门通讯费7万元)。

处理结果:经逐笔核对,B公司近三年研发费用中总计错误纳入加计扣除范围的费用合计约38万元。由于税务机关尚未对B公司作出加计扣除优惠资格撤销的决定,B公司仅需补缴相应税款加滞纳金,合计约4.8万元。但这次事件使B公司被列入了高新企业研发费用管理“重点关注清单”,必须额外接受三年的加计扣除后续重点抽查。

典型案例三: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研发费用租房租金”千万不能加计扣除

C公司2025年度研发费用中的租赁费为42万元(研发部门办公场地租金)。

旧操作(已淘汰) :财务人员将所有研发费用包含房租费计入加计扣除基数,在A107012中直接加计扣除42万元。

正确操作:C公司须将42万元房租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自动剔除,不得加计扣除。而该42万元房租在高新口径A107041中仍可计入高新研发总费用,以保证高新企业认定条件中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比达标。

教训:如果财务人员不按口径分类,将直接导致多申报加计扣除42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率→被认定多享受优惠→补税+滞纳金+影响高新技术企业复核评定。

进出口企业:

海关年报与出口退税申报双截止倒计时

5月专项提醒:5月是进出口企业双重截止月!

既要赶在5月31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要同时处理好海关年报与出口退税申报两项专属事项——海关年报截止期与所得税汇算同时撞车,而出口退税申报截至次月4月底,2026年多了一项新规时效!

关键事项一:海关企业年报

(截止日期:6月30日)

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与市场监管年报同步通过“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集成完成。根据天津市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政策,海关管理企业年报的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海关年报与工商年报已经实现集成填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与市场监管年报、统计信息、社保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年报等8个事项可通过“一个入口、一网填报”完成。企业可选择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填报。建议在6月30日前完成海关年报的报送,确保网上状态为“海关已接收”。海关管理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完成年报报送之日起7日后,可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状态。

⚠️ 注意:未按时报送海关年报的,海关信用等级可能下调,影响通关查验率和企业进出口效率。

关键事项二:出口退(免)税申报

(申报期限新规加码!)

2026年出口退(免)税申报新规:纳税人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应当收齐有关凭证,在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

⚠️ 2026年度最重磅新规:36个月内必须完成申报+收汇,逾期未完成直接视同内销缴税!根据2026年新规,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完成退税申报;36个月内必须完成申报+收汇,逾期未完成直接视同内销缴税!

? 新老划段规则要分清:

  • 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口的→无固定截止期,单证+收齐即可随时申报

  • 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出口的→36个月申报时限,务必内部建立申报倒计时跟踪机制

全行业通用提醒:

三项必须关注的5月底—6月底事项

无论您属于何种行业,以下三项通用事项请务必关注——每一条都与企业合规经营直接相关!

通用提醒一: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调整补正(6月30日截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联合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2026年第1号),用人单位在已完成1月份缴费工资申报的基础上,可在2026年6月30日前对已申报的职工2026年度缴费工资进行调整并缴纳差额费款,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典型场景:

  • 调高情形:某企业一月份申报缴费工资时,因新区某骨干员工年后涨薪30%,年初申报数据偏低——可在6月30日前对已申报的缴费工资进行调整,调增需按增加额补缴相应属期费款,补缴部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 调低情形:需到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通用提醒二:“开票经济”专项整治仍在持续,正负面清单已发布

近期,天津市税务局配合全国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协同纠治“开票经济”涉税问题,警示所有企业不得利用“空壳开票、关联方环开、虚增业务”等违规手段注水经济数据、虚增营业收入。

重点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26年4月底发布了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共4个方面44条内容,其中正面清单16条、负面清单28条,明确了“开票经济”的主要违规情形,包括通过一址多户注册、集中批量注册无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企业”来违规开具发票,以及无合理商业目的“对开、环开”发票、虚构交易环节“空转走单”等行为。

同时对银行融资、申请高新企业、争创品牌拿补贴等经营活动中对虚假营收数据无真实货物交易支撑的“仓单交易”“循环对开票”等税务数据进行穿透式风险监控。

⚠️ 自2026年起,《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为TSC5级至TSC1级共五级,信用过低的服务机构及其代理企业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关注

通用提醒三:市场主体工商年报公示

(6月30日截止)

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均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工商年报公示,未按时公示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实务操作提示:强烈建议先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再进行工商年报填报,避免两次填报数据不一致引发税务预警。

通用提醒四:税务监管已进入“系统比对时代”,印花税是重点

近期不少企业反映——税务预警突然变多了。其背后的核心逻辑是:税务监管已从“人工抽查”进入 “系统比对时代” 。税务机关正在打通发票系统、个税系统、企业所得税、银行流水及资产/不动产数据多源系统。

印花税是当前预警高发区。已有企业因合同口径与发票口径的印花税计税基数差异巨大,收到税务机关的自查通知。税务系统在推算企业“应缴印花税额”时以发票数据为基准,而企业按合同签订日期申报纳税,时间跨年差导致1—2个会计期间的申报滞后形成“倒挂”。建议企业建立“合同与发票差异台账”,对两者之间的偏差进行持续跟踪和留存

实务中,财税政策多变,老板朋友们遇到的财税问题及风险也非常多,应该如何应对?

税奈斯财务16年深耕企业管理培训、咨询,我们不仅将老板关注的问题整理成了《企业涉税合规自查手册》免费赠送,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即可获取!期待与您一同创富守富??????

关于我们

一.企业简介

      天津税奈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注于财税行业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从创立至今,一直秉承工作精益求精,服务诚信可靠的经营理念,经过十余年的砥砺前行,我们拥有一支专业的财税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累计服务企业2000+。

     税奈斯财务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努力,目前打造了以代理记账、财务外包、经营账、税务咨询、财税合规等服务项目为核心,以工商服务、资质审批、股权架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项目申报、审计验资、知识产权、体系认证等为增值服务的产品化超市。

      未来税奈斯财务将牢记“解决企业财税管理难题,让老板钱途无忧”的使命,开启“全方位精细化企业服务”的新征程,密布精耕,逐梦前行!

二.企业优势

1、品牌优势

     税奈斯财务深耕财税服务17年,通过不断地创新和努力,税奈斯财务是天津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员及常务理事单位,天津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与全国100多家省、市级代账协会建立联系并相互沟通交流,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树立了个性化的财税品牌形象,形成了强有力的品牌优势。

2、人才优势

     税奈斯财务基于17年的财税经验,时间沉淀了大批的专业化会计服务人才,尤其是研发部、VIP部的高端人才,他们不仅能力强、效率高、经验丰富而且还是财税咨询、财税外包、股权顶层设计、税收筹划、高新认证等高端产品开发的主力军,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和优质的深度服务。

3、高端产品优势

     目前税奈斯财务产品业务覆盖代理记账、工商代理、财税咨询、税收筹划、财务外包、股权顶层设计、高企认定等财税服务全线产品,尤其是财税咨询、财务外包、股权顶层设计、高新认证等高端产品,为天津市发展中的企业提供深度服务。

4、风险提示优势

     税奈斯财务会对客户的账务及经营情况进行整体的财税合规,筹划把关,预防风险的提示。比如客户遇到了财税咨询问题,入账发票齐不齐全,各种费用发票结构比例合不合理,个税薪酬设计,企业所得税抵扣等,账面上存在哪些隐藏的风险,这种情况我们都会做出一个及时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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