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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活动|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13 18:59:22     0
链活动|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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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福州市商务厅

各外贸企业:
  根据《关于设立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地市交易分团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设福州市分团,负责福州市参展企业一般性展位收回和调整安排工作。现转发《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40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40届广交会”)计划于2026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6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6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6年10月31日—11月4日。
  换展期:2026年10月20—22日、10月28—30日。
  对外洽谈时间为每日9:30—18:00。
  二、展览内容
  共设置54个展区。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见附件1,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大会官网。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即日起—2026年5月25日。
  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2026年5月11日前。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2026年6月5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
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后。
(一)品牌展位
  1.品牌展位确认
  第140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对应展区确认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2.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有意新申请品牌展位的企业,可填写对应展区书面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资质材料,于2026年5月1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送省交易团(已参评2026年品牌展位评审的企业仅需补充或更新资质材料)相关表格文件详见广交会官网:
https://www.cantonfair.org.cn,路径: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及动态调整工作指南。
(二)一般性展位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广交会禁止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服务机器人等友谊大厅(21.2)相关专区展位申请事宜另文通知。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某一展区申请3个及以上展位的流通型企业,如需与有供货关系的非流通型企业联营参展,请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同步上传双方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参展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完成联营企业的展位号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咨询。
  (二)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至开幕前一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日之后(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四)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路径:参展商——云展厅管理)注册登录、选购套餐、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等。在云展厅上传产品将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上展示。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六、其他事项
  (一)原第139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若需等量调整展区类别,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请填写《第14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展区调整表(加盖公章)寄至所属地市分团。
  (二)流通型企业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超过3个时,可与有联合经营和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双方供货关系证明,如贸易往来增值税发票等。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非流通企业共同参展。相关材料请于2026年12月5日前寄至所属地市分团。
  (三)企业展位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四)“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积极鼓励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制造、国家技术创新示范等优质特色企业申报参加广交会。
  (六)第138届广交会开始,所有获得展位的企业参展人员申请办理证件时,需提交社保证明等在职佐证材料。请申报展位的企业知晓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七、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交易团
  1.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曾皜
联系电话:
0591-87304117
联系人:刘景在
联系电话:
0591-8730410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贸促中心)2楼2.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林光雨
联系电话:
0591-8727025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5楼
  (二)地市分团
福州市分团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
0591-83257517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4号楼对外贸易处
附件:
1.第140届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情况表
  2.第14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
 福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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