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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届广交会深圳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申请须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12 15:19:47     0
第140届广交会深圳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申请须知

一、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

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后,再根据深圳交易团的要求,进入深圳交易团系统“广交会企业网上业务平台”(www.szfetsc.com.cn),使用“易捷通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填写企业信息及上传展位申报资料并根据系统提示递交资料。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如下:

(一)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

即日起-202665日。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第140届广交会线下展。广交会禁止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且对企业的出口业绩有一定的要求(参展企业资格标准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1.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后,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

注:企业在注册参展易捷通账号时,务必仔细核对公司名称,交易团选择“深圳交易团”,“海关编码”不可填写“无”(海关编码为44034453开头,非海关商品HS码),上述资料填写有误,将影响正常展位申请;若注册过程中发现资料被占用,请联系交易团进行处理。

2.进入深圳交易团系统“广交会企业网上业务平台”(www.szfetsc.com.cn,用“易捷通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按顺序填写企业信息及上传展位申报材料后,点击左侧工具栏中“确认递交申请”,完成展位的申请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1)申请公司对公账户资料的填写及更新;

2)发票类型及发票信息的填写及更新;

3必须上传的公司基本材料: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海关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公司公章)、20251-12月完税证明。

重要提示:“海关进出口信用信息查询”截图路径:登录(http://credit.customs.gov.cn/)“海关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依次输入公司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后点击“海关资质信息”,将页面截图打印后盖章上传。

4)其它评分资质证书材料须上传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此项为加分项,企业可根据证书实际拥有情况进行上传),包括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证书、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境内、外注册商标等。

3.往届已上传的所有用于加分的资质材料状态将全部变更为“未审核”,交易团将对所有资质材料进行重新审核。若有新增或者变更资质材料的,需在65日前上传更新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交易团系统;若无材料变更且已加盖公章的,无须重复上传

4.请第140届广交会展位新申请企业(从未上传过营业执照、海关信息截图的企业)按照上述流程完成展位申请后,65日前将基本申请资料原件递交至交易团验审(无需等待系统审核结果)。现场递交材料清单如下:

1)参展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海关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材料递交注意事项

1.新申请企业或变更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均须携带其原件至交易团现场进行验审;

2.上传加分项资质材料的,无须携带材料原件递交至交易团,只须上传加盖公章扫描件至交易团系统。扫描件要求内容清晰可辨。若扫描件无公章或内容模糊,交易团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3.在申请截止前,企业基本申请资料(申请表、营业执照、海关信息截图及完税证明)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4.申请企业可登录“广交会深圳交易团”微信公众号查阅参考《广交会出口展深圳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工作方案》(202636日发布)内容,严格按“展位计分标准”内容要求上传企业资质证书材料。各项资质证书材料分类别计算展区分值,设置上限,按需上传即可;

5.实用新型、发明、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中的专利权人应为展位申请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员工(须打印该员工近6个月社保证明与专利证书合并上传);

6.境内、外商标及其他类别证书的所有人须为申请公司,不可以是其法人代表或其他个人;

7.企业提交海外市场注册商标证,除台湾、香港和澳门三地的以外,其他非中文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且上传商标证书内容须包含注册/申请人、注册日期及商标内容等关键信息

8.资质证书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展位申请截止日期。未注明有效日期的,按证书颁发之日起十年内有效核定。

()联营参展申请要求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可在展位申请时通过易捷通系统同步提交联营申请信息,暂无须递交纸质材料。纸质联营申请资料递交时间,我团将另行通知。

注:申请联营企业须按照要求,在易捷通系统上传联营企业营业执照及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供货发票或报关单)。提供供货发票企业,需同时上传发票查验结果(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二、展位预付款的缴纳

(一)为避免因虚报展位申请数量而影响展位安排工作进度的情况出现,申请广交会展位的企业请结合实际需求申报展位数量,同时须在申请展位时缴纳“展位预付款”。展位预付款的缴纳与退回一律通过申请企业公司账户往来,除特殊情况报交易团审批外,以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或现金代缴的方式支付展位预付款均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二)每申请一个展位须缴纳5000元人民币的展位预付款。若企业获得展位,所缴纳的展位预付款将作为展位费部分;若企业未获得展位,所缴纳的展位预付款将按照企业在“广交会企业网上业务平台”中填写的对公账户资料退返企业。

(三)展位预付款须在65日前缴纳至深圳交易团下列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行: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号:7442410182600060416

转账后第三个工作日,可在“广交会企业网上业务平台”系统(深圳交易团系统)查询“转账到账情况”,以实际到账为准,无须递交转账凭证。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部门,电话:8891689288916809

三、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一)海关出口额是展位安排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企业海关出口额将依据企业填报的海关编码核实统计,请务必准确填报仍在使用的海关编码。

(二)企业进行网上申请及报送书面材料需在规定时限前完成,逾期或以快递等方式寄送资料的,按“无效申请”处理。

(三)在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时可自行选择布展类型,布展类型为绿色特装(展位为光地,自行搭建装修)、标摊和统一布展三种。同一展区两个及以上展位可申请特装,一个展位归入标摊由大会统一搭建。

四、注意事项

(一)请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咨询。

(二)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至开幕前一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日之后(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四)广交会线上平台APP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路径:参展商——云展厅管理)注册登录、选购套餐、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等。在云展厅上传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上展示。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五)服务机器人等友谊大厅(21.2)相关专区展位申请事宜另文通知。

五、重要提示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审核通过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

展位安排结果以深圳交易团下发的展位分配通知书为准。

展位分配结果查询路径:

登录市经贸中心官网(www.szfetsc.com.cn)“广交会企业网上业务平台”进入“申请及分配情况查询”查看“分配数量”栏目(“0”为没有分配到展位),确认是否分配到线下展位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深圳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深圳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展位申请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的经办人与负责人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展位申请阶段,交易团随时需要与申请企业联系和沟通,后续交易团也将通过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广交会重要事宜。系统填报的联系方式是否真实有效,也将直接作为展位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广交会“参展易捷通”密码遗失,企业可点击“参展易捷通”登陆界面的“忘记密码”进行找回。如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无法正常使用,则需填写《广交会深圳交易团变更“参展易捷通”系统验证手机及邮箱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连同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递交至深圳交易团办公室。

联系电话:889168208891697088916866889169668891681988916881889168358891683788916858

地址:深圳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大厦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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