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散户通过交易的“小铲权房”未来会如何处置?昨天应约一粉丝见面对于这个话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其实深圳小铲权房市府一直在处理,但因为体量太大历史遗留问题众多!所以不可能采取一刀切用一种方式进行处置,回望过去地方市府一直是认定其违建程度来进行分类处理的,虽然深圳小铲权房绝大部分都是违法建筑但有60%左右的历史违建都通过之前的政策<两规><决定>和现在进行的<新三规>而得到善待,对于图中存在下列情形的违法建筑至今仍保留要严厉处置的思路待处理!而这类违建情形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让非行家在人手时被忽略!




总结一下:深圳小铲权房散户通过交易所得的长期持有,如楼栋性质符合地方政策善待并已处置过属于<无产权房屋>指未登记他人产权的<绿本><大红>产权证的,只要你合法占有房屋的合同手续完整连贯这类政策走向肯定会越来越好,最终可能会朝着市府确权不发房产证的方向。哪怕是不能得到确权你占有房屋的所有权利市府一定是默认的。楼栋性质如不符合地方政策善待现保留要从严处置的类型,那肯定会越来越差面临城市发展需要被市府征收拆除时给予低补偿的结局,不可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