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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09 22:00:39     0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6年安顺市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规定,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将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布人员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详见附件1)。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安顺市西秀区盔甲山东路6号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

  四、安顺市事业单位引才每人限报1个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1.《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引才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留存。(2026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由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成绩单等材料。2026年度内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可持规培基地出具的规培证明报名,且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向报考单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

  4.市外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审查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提供满足岗位报考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审核,代审核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至5月12日前反馈至安顺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电话:0851-33220090,逾期不予受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七、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发布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官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在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且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20090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

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引才报名表

附件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附件2: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报名表.doc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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