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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40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09 12:17:38     0
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40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第140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已启动。现就汕头分团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40届广交会计划于2026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6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6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6年10月31日—11月4日

展览内容

设置54个展区。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见附件1,各展区展品范围见附件2。

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即日起—2026年5月25日。

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2026年5月11日前。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2026年6月5日。

参展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1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第140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3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40届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汕头市商务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2

一般性展会申请

根据《关于第139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6〕18号),在第14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基数保持与第139届广交会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第14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将保持2026年3月10日和2026年3月13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的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格局不改变,申请展区变动的企业视为新申请企业。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第139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确认第140届展位

第139届广交会参展企业如在“参展易捷通”上申请的第140届广交会展区类别及数量与第139届一致,打印参展申请表(“参展易捷通”路径:申请展位——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后,才视为确认展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2)第140届广交会展位新申请企业申报资料

新申请企业于规定时间内在“参展易捷通”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参展申请表、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详见附件3,申报多个展区的企业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海关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其他公司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如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和版权证书,境内外注册商标,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递交到市商务局外贸科(申请资料递交要求详见附件4)。

我局将根据《关于第139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6〕18号)和新申请企业的展位申报情况,对本届广交会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对新增下达、退回及违规被回收等展位按程序进行分配,并制定展位安排方案。

(3)报送资料时间

企业申报纸质资料必须在展位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如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该申请无效。

(4)联营参展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某一展区申请3个及以上展位的流通型企业,如需与有供货关系的非流通型企业联营参展,请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同步上传双方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参展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完成联营企业的展位号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注意事项

(一)请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咨询。

(二)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路径:参展商——云展厅管理)注册登录、选购套餐、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等。在云展厅上传产品将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上展示。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四)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展位安排结果应以我局下达的参展通知为准。

(五)“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第140届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情况表.pdf

附件2: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附件3: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xls

附件4:关于第139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以上附件请登录汕头市商务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swj/)广交会专栏下载。

汕头市商务局

2026年5月7日

(市商务局外贸科联系人:林铿、林佳然、许伊蔓,电话:88931822;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9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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