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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级储备大豆油双向竞价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06 18:24:15     0
2026年5月11日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级储备大豆油双向竞价公告

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粮集团”)2026511上午11点,举办“2026511鞍粮集团市级储备大豆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竞价交易为购销双向竞价交易,通过一次交易实现销售和采购同步完成,与单向的竞价销售或竞价采购不同。轮入及轮出大豆油销售采购交易按照价格自动成交,竞价方式采用轮换费竞价成交大豆油销售和采购数量相同,竞价销售交易的买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轮入大豆油和轮出大豆油同为一个交易标的。参加交易的企业须提供的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近期对账单、《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或《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在交易会前一天14点前交于鞍粮集团(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民生东路28号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联系电话:13019623343 联系人:范振明)。

本次销售交易品种为2024年产辽宁大豆油,数量为700.060吨,等级为国标三级,大豆油质量以交易清单公示的质量指标为参考,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购交易品种为2026年产辽宁大豆油,生产厂商仅为中储粮、益海嘉里、九三、中粮集团产大豆油数量为700.060吨,等级为国标三级及以上,详细批次见2026511日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级储备大豆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入库大豆油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承储库点有权按不符合收购标准的大豆油处理销售大豆油为卖方承储库点罐内散油交货方式为卖方承储库点库内散油汽车板交货,交货车辆要求为有相关资质的食品级专用油罐车。无水分、杂质增扣量及出库费采购交货方式为买方承储库点库内散油汽车板交货,交货车辆要求为有相关资质的食品级专用油罐车。交易相关规定具体详见《2026511日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级储备大豆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细则》。有意向参与竞价交易的企业应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交易细则和交易清单,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必须提前实地查看标的质量,承储库点的出(入)库条件及周边路况等,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企业,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本次销售交易的交款截止日期为2026622日;出库截止期为2026624日;采购交易的款截止日期为202685日;入库截止期为2026730日。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时间为2026511上午11点。参加交易的企业须在交易会前一天14点前预交120元/吨的保证金。如参加交易的企业未在交易前交纳保证金,鞍粮集团有权取消此企业交易资格。交易未成功的企业,待交易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120元/吨的保证金。交易成功的企业须在交易日当天补交1080元/吨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共1200元/吨,其中销售交易的保证金400元/吨、采购交易的保证金800元/吨)。如交易成功的企业未补交剩余交易保证金,未履行合同义务,视为违约。该企业预交的120元/吨的保证金概不退还。鞍粮集团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千山区支行

账号:20321031100100000113091  

鞍粮集团拥有本次交易的最终解释权

鞍山市粮食储备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附件1.大豆油双向交易细则.docx

附件2.大豆油双向交易清单.xls

附件3.交易企业交易授权书.doc

附件4.2号罐检验报告.pdf

附件5.交易报价单.doc

来       源丨仓储管理与市场运营部
编       辑丨孙   妍
校       审丨范振明
审       核丨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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