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企业及有关专家:
4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鉴于拍卖行业在服务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公开、快速变现和保值增值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现邀请各拍卖协会、拍卖企业以及业内人士结合业务实践对草案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并将修改建议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中拍协(格式参见附件2),中拍协将汇总后作为行业意见正式提交。
相关意见也可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交,或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征求意见),5月29日截止。
中拍协联系电话:010-64936477
意见汇总邮箱:xuxin@caa123.org.cn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的修改建议及理由








































































编辑:徐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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