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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会考试倒计时10天 | 每日知识点:政府采购方式之合作创新采购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06 12:19:05     0
高会考试倒计时10天 | 每日知识点:政府采购方式之合作创新采购

合作创新采购概念

合作创新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的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

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合作创新采购:

①市场现有产品或者技术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技术突破的;

②以研发创新产品为基础,形成新范式或者新的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改善功能性能,明显提高绩效的;

③其他情形。合作创新采购,除只能从有限范围或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以外,采购人应当通过公开竞争确定研发供应商。

采购程序

订购阶段

①采购人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和1名经济专家;

②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创新产品的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费用、应用场景及研发期限等;提交参与合作创新采购申请文件的时间自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③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④谈判小组集中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共同进行创新概念交流,内容包括最低研发目标等;

⑤采购人根据创新概念交流结果,形成研发谈判文件,内容包括最低研发目标等16项,提供给所有参与交流的供应商;从研发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到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⑥供应商根据研发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对研发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研发方案等10项;

⑦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调整,但不得降低最低研发目标、提高最高研发费用,也不得改变谈判文件中主要评审因素及其权重;

⑧谈判小组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⑨采购人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研发供应商数量和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研发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研发供应商,研发供应商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

⑩采购人与研发供应商签订研发合同;每个研发供应商各阶段补偿成本范围不得超过研发合同约定的研发成本补偿的成本范围,且各阶段成本补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研发合同约定的研发成本补偿金额;研发供应商提供的标志性成果满足要求的,进入下一研发阶段。

首购阶段

①采购人按照研发合同约定开展创新产品首购,首购评审综合考虑新产品的功能性能、价格、售后服务方案等,按照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首购产品;研发供应商对首购产品金额的报价不得高于研发谈判文件规定的首购费用;

②研发合同期限包括创新产品研发、迭代升级以及首购交付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属于重大合作创新采购项目的,不得超过3年,因采购人调整创新产品功能、性能目标需要调整费用的,增加的费用不得超过首购金额的10%;

③采购人应当向首购产品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用于创新产品生产制造,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首购协议约定的首购总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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