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国能发规划规〔2025〕108号)
PART 01
新规出台:能源数据安全迈入精细化治理时代

2025年12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国能发规划规〔2025〕108号),这是能源行业落实《数据安全法》的首个规范性文件,标志着能源数据安全治理从“普适性规范”向“行业化纵深”转型。
随着能源数字化转型加速,电力调度、油气储运等领域数据规模爆发式增长,原有分散化规定已难以适配需求。新规核心解决“分类模糊、责任不清、保护不力”三大痛点,覆盖境内所有能源行业数据处理全环节,聚焦非密数据(涉密数据按《保守国家秘密法》执行),城市燃气、供热等数据按其他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PART 02
核心变化1:明确“三级分类”标准,拒绝模糊界定

新规按重要性、精度、规模、安全风险,将能源数据明确分为一般、重要、核心三级,明确判定标准与排除性规定,避免企业过度合规。

☆关键提醒:仅影响组织自身或公民个体的能源数据,一律不作为重要数据,避免增加不必要的合规成本。

PART 03
核心变化2:构建“三级责任体系”,责任到人

新规明确国家-省级-企业三级监管责任,同时压实企业内部责任闭环,确保数据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事”。
• 监管层:国家能源局统筹全国监管、制定标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监管、汇总目录。
• 企业层:能源央企监督子公司数据安全;核心/重要数据处理者需明确安全管理机构。
• 个人层: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核心数据处理岗需通过国家安全背景审查。


PART 04
核心变化3:核心/重要数据全流程硬性防护

新规针对核心、重要数据全生命周期,提出差异化技术防护要求,核心数据保护标准全面升级。
(一)重要数据核心要求
1. 存储防护:信息网络落实三级及以上等保;
2. 风险评估:每年至少1次,需报送省级主管部门;
3. 日志留存:安全事件日志≥1年,对外提供日志≥3年;
4. 数据出境:确需出境的,依法申报安全评估;
5. 权限管理:最小授权,人员变动及时调权,禁止擅自转包运维。
(二)核心数据额外要求
1. 存储防护:非关键设施需落实四级等保;
2. 技术保护:优先使用商用密码、安全可信产品;
3. 日志留存:安全事件日志≥3年;
4. 跨主体共享:年共享量超30%需经国家能源局评估;
5. 人员审查:关键岗位、运维单位需通过背景审查。
通用原则:不同等级数据混合处理,按最高等级要求保护!

PART 05
核心变化4:四大制度机制落地,企业合规有明确路径

新规建立四大核心制度,为企业合规提供清晰路径,解决“无规可依”痛点。
(一)重要数据目录制度(核心合规动作)
1. 企业需编制本单位重要数据目录,按年度更新;
2. 报送至数据载体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央企子公司同步报总部);
3. 内容含数据类别、级别、责任单位等(不含数据本身);
4. 数据等级、责任主体变化,3个月内重新报送。
(二)风险评估制度
1. 核心/重要数据处理者,每年至少1次评估;
2. 覆盖数据安全管理、技术防护等维度;
3. 及时整改风险,按要求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三)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
1. 企业发现漏洞立即补救,安全事件立即处置并上报(央企子公司同步报总部);
2. 重大事件,省级主管部门/央企1个工作日内报国家能源局;
3. 重大事件处置后,3日内报处置情况,10日内报总结。

PART 06
结语

《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是行业数据安全治理的里程碑,标志着能源数据从“重开发”向“安全与利用并重”转变。对于能源企业,新规既是合规要求,也是提升安全能力的契机,需抓紧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扫码关注
云擎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