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的单一来源采购,并非法外通道,而是法定例外方式,其适用条件与审批程序有着本质区别。
常规情况下,采购人先作内部论证。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还需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属于法定情形后,还要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同级或规定层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也就是说,通常至少经过内部把关、主管单位把关、专家论证、公示监督、财政审批五道关口。
制度设计的核心,不是放宽采购约束,而是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管、全程留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范利益输送与腐败风险。
政府采购中的单一来源采购,并非法外通道,而是法定例外方式,其适用条件与审批程序有着本质区别。
常规情况下,采购人先作内部论证。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还需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属于法定情形后,还要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同级或规定层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也就是说,通常至少经过内部把关、主管单位把关、专家论证、公示监督、财政审批五道关口。
制度设计的核心,不是放宽采购约束,而是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管、全程留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范利益输送与腐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