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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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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上,小心“假外商”


作者:章思嘉
中国信保浙江分公司
理赔专员
在贸易风险识别、赔案处置方面经验丰富
广交会为出口企业开拓全球市场新客户提供了宝贵的平台,但机遇与风险共存,面对从天而降的“订单”,出口企业必须谨慎识别蕴含其中的风险端倪,避免落入欺诈的陷阱。回顾近年来涉及第三方欺诈的案件,呈现出隐蔽性强、技术手段多样、专业化的趋势。
基本案情
出口企业A在2023年春季广交会上结识自称捷克买方B业务人员,现场互留名片。随后该业务人员通过邮箱联系出口企业A积极寻求合作,仅在确认产品生产周期和出货数量后,便要求签订一笔价值3.5万美元的针织服装合同,并要求赊销采购。货物生产完毕后,出口企业A按照该业务人员的指示将该批货物运至希腊第三方,并寄送纸质单据至希腊某居民区。然而,货物被提取后,该业务人员却彻底失联。后续,经海外渠道介入调查,捷克买方B公司否认向出口企业A采购过纺织品,且一直与出口企业A联系的业务人员邮箱也非B公司所有。

启示与建议
回顾整个贸易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第三方冒名案件的典型特征,下面就从买方下单行为、主体信息、结算方式、货发地区、提单寄送这五方面为大家深入剖析。
疑点1
买方下单过于爽快、主动要求出口企业投保中国信保
自称买方B业务人员在与出口企业A沟通下单时,只在意货物生产和出运事宜,对于产品价格及品质均未过问,并且主动提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诱导企业放松警惕。
提示1
对于下单快速且对价格不敏感的买方、主动要求企业向中国信保申请限额或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买方,基本可以认定是“诈单”无虞,强烈建议不要进行此类高风险的对外贸易。
疑点2
买方经营范围与出口货物不一致、联系人邮箱域名与官网域名不符
自称买方B业务人员订购的货物是毯子和连帽衫,而实际B公司售卖的是车间园艺工具,两者经营范围差异较大;B公司网站域名于1996年在捷克注册,而与出口企业A联系的邮箱域名是2023年4月在希腊新注册的。
欺诈者通常会注册一个与被冒用买方非常相似或与之关联的邮箱来迷惑出口企业,或使用@gmail、@yahoo、@hotmail等公共域名邮箱,更有甚者盯准无官网的买方,制作假网站来冒用身份。
提示2
出口企业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可通过查阅买方官网、资信报告等多方信息渠道,核查买方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此次交易的产品,仔细比对买方注册号/税号、地址、邮箱后缀、电话号码、公司股东及高管等信息,并向联系人要取买方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核实其高管信息是否与现有联系人一致或是否知晓该笔采购业务,以便核实交易对方的真实身份。
疑点3
首次贸易要求赊销
自称买方B业务人员提出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以期“空手套白狼”。考虑到出口企业对首次贸易的赊销模式心存顾虑,目前主流诈骗模式已经从全额赊销过渡到“以小博大”,欺诈者通常以不到20%的预付款获取所有货物;或主动提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诱导企业放松警惕。
提示3
首次贸易尽量采用付款赎单、信用证等结算方式,或对一些高风险地区尽量提高预付款比例至不低于50%,同时要求在放单前将货款付清。同时,注意核对收到款项的抬头是否与买方抬头一致。
疑点4
货发第三方
自称买方B业务人员要求出口企业将货物运至希腊,虽然国际贸易中货发第三方情形较为常见,但首次交易如果对方要求货物出运至希腊、保加利亚、塞浦路斯、乌干达、肯尼亚等国别,建议出口企业做好风险识别。
提示4
对于货物运抵国与买方所在国别不一致的情况,需与联系人确认两者具体关系及两者在贸易中的角色,特别注意运往上述地区的风险识别。
疑点5
纸质提单寄送地址非买方注册地址
自称买方B业务人员要求出口企业A将正本纸质单据寄送至希腊某居民区,导致欺诈者有机可乘。
提示5
寄送纸质提单时,需关注寄送地址是否为真实买家注册/经营地址,勿将提单寄送至欺诈者指定的民宅或公共商业地址,以防欺诈者收到正本提单后将货物提走。
随着贸易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贸易欺诈的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演变,出口企业需格外注意存在“诈单”的可能性,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收藏好上文中给出的提示,将欺诈风险遏制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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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是每一次主动都有好故事》
图片来源:千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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