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数据宝研究院执行院长 陆芷欣
2026年4月,国家数据局就《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指引》构建了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框架,是落实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抓手,有助于降低流通交易成本,激发供数用数活力,推动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本文结合数据宝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的探索实践与行业观察,解读《指引》对数据资产入表、评估、融资等环节的支撑作用。
一、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确认的制度基础
数据资产化的目标之一是将数据资源纳入资产负债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确认需满足“企业拥有或控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或价值可靠计量”三项条件。长期以来,企业对外证明合法控制特定数据缺乏统一权威凭证体系,制约了数据资产化推进。
《指引》对登记凭证的应用作了系统性规定,明确其在数据资产入表、融资、入股等活动中的证明功能。凭证记载的权利主体等各类信息,为评估与金融机构提供可验证依据。登记制度使“权属清晰”从主观描述转变为可查验的客观事实,有助于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
二、来源合规审查:企业数据合规管理的重要参照
《指引》对数据来源合规性审查作出了分类规定,区分了自行采集、协议取得、公开收集、衍生创造等不同场景,为企业数据合规管理提供了重要参照,有助于企业预判合规风险、完善内控流程。
登记机构需对数据描述准确性、来源合规性、产权明确性进行合理审慎审查,确保登记内容客观真实且权利状态清晰无瑕疵,从而为后续流通交易筑牢权属信任基础。
三、登记凭证:数据融资的关键信用载体
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是数据资产化的重要实践,金融机构面临的是如何验证企业对数据享有合法、完整、无争议的权利。统一的登记凭证有助于降低贷前权属核查成本,其记载的权利边界为质押权的设立提供了权属证明基础。
当前各地正探索数据产权登记与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衔接,逐步形成从登记到融资的闭环。随着全国统一登记体系建立,登记凭证将在融资信贷中更广泛发挥信用载体功能。
四、全生命周期登记:与企业资产管理的有机衔接
《指引》将登记类型划分为初次登记、转让登记、变更登记、续期登记和注销登记,全面覆盖数据资产从形成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其中初次登记构成其他登记类型的前置基础。
这与企业内部资产台账的初始确认、转移、更新、寿命评估、报废等环节存在天然衔接。登记凭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与企业数据资产的价值衰减周期也大致吻合,这一设计既考虑了数据更新快、价值时效性强的特点,也有助于防止登记失真失效。
五、跨环节协同:一站式资产化服务的制度基础
《指引》允许登记机构在保持独立公正的前提下,协同开展数据质量与价值评估等业务,有利于形成“登记—评估—交易—融资”的一体化服务链条,降低企业协调成本。同时,《指引》明确登记机构不得强制捆绑收费,不得将评估、咨询、交易等服务设为登记前置条件,确保企业能够以较低成本完成登记。
但实务中不同环节的标准衔接尚需完善:登记机构侧重合规与权属审查,评估机构关注经济价值,交易场所侧重流通合规,技术标准尚未完全统一,仍需要在实践中逐步磨合。
结语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为数据资产化提供了关键的制度基础设施。从企业视角看,登记制度有助于解决资产确认的权属难题,为资产入表、融资、入股提供权威凭证;审查规则明确了合规边界;全生命周期登记体系与企业内部管理深度契合。《指引》的发布是推动数据产权制度落地实施的关键一步。随着制度完善和试点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将持续降低资产化制度成本,激发市场主体供数用数活力,为数字中国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