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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告诫及违法线索征集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4-14 17:59:50     1
关于开展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告诫及违法线索征集公告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开展相关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告诫及违法违规线索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醒告诫事项

     凡在我市举办、承办、参与各类节庆、展会、论坛、会议、赛事、评比等活动的主办、承办、协办、参展单位及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到:

     (一)依法依规办展办会:严禁冒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合法社会组织名义举办展会;严禁非法社会组织牵头或参与举办各类活动。

     (二)严禁虚假宣传误导:不得虚构规模、嘉宾、成果、数据;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第一”等绝对化用语;不得通过虚假承诺、伪造背书、仿冒知名展会等方式误导参展与消费。

     (三)规范价格与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强制搭售、捆绑消费、无故拒不退还押金、临时加价、价外加价以及收费后不开具合法票据等行为。

     (四)严守产品质量与知识产权:严禁展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及不合格商品;严禁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

     二、征集违法线索内容

     (一)通过冒用官方名义、违规冠以高规格名号、夸大活动规模和影响力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利用行政权力、行政影响力、行业优势地位、行业垄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活动并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等问题。

     (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四)不明码标价,包括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

     (五)销售不合格商品、销售商品涉嫌侵犯商标权和专利权的行为。

     (六)虚假违法广告。

     (七)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企业及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线索。举报时请提供以下信息: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包括通知、海报、合同、票据、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以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举报电话:12315、0373-8858201

     邮寄地址: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北街道淇河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

     四、工作要求 

     (一)各活动主办、承办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抽查、执法力度,对顶风违法、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电话:0373-8886005

地址:长垣市蒲北街道淇河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西南

 欢迎关注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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