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一审后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判决被告中黔酒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粤黔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判决中黔酒业赔偿贵州茅台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贵州茅台镇商务用酒”侵犯茅台商标权被判赔100万元
作者:微酒
2019-08-24 16:37:02
282
8月23日上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茅台)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黔酒业有限公司(简称中黔酒业)、深圳市龙华区粤黔茶酒商行(简称粤黔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前海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 下一篇: 2019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黔系列”品牌推荐会举行
- 上一篇: 通天酒业公布中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