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评审专家,各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序号
监督内容
法定依据
监督部门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4
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政府监督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六)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
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标前泄露标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开标前泄露标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
各级财政部门
12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各级财政部门
13
采购人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二)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各级财政部门
14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三)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各级财政部门
15
采购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四)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各级财政部门
16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五)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各级财政部门
17
采购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各级财政部门
18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各级财政部门
19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各级财政部门
2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2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五)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六)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2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九)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十)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 (五)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3至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各级财政部门
27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编制采购需求,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的;(四)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
各级财政部门
28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
各级财政部门
2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定最低限价,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擅自终止招标活动,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设定最低限价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六)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 (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 (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各级财政部门
3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
各级财政部门
3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
各级财政部门
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各级财政部门
33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八)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对质疑不予答复……
各级财政部门
3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发出的质疑函、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各级财政部门
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各级财政部门
37
集中采购机构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集中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二)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各级财政部门
38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各级财政部门
39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
40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各级财政部门
41
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各级财政部门
42
供应商拒绝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各级财政部门
43
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44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45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46
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47
供应商捏造事实进行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各级财政部门
48
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49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级财政部门
50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51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5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53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
54
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办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各级财政部门
55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五)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各级财政部门
序号 | 监督内容 | 法定依据 | 监督部门 |
1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2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3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4 | 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5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政府监督检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六)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6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 各级财政部门 |
7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8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9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标前泄露标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开标前泄露标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10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11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12 |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 各级财政部门 |
13 | 采购人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二)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 各级财政部门 |
14 |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三)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 各级财政部门 |
15 | 采购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四)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各级财政部门 |
16 |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五)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 各级财政部门 |
17 | 采购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 各级财政部门 |
18 |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 各级财政部门 |
19 |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各级财政部门 |
20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21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22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23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24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五)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六)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25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九)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十)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26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 (五)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3至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 各级财政部门 |
27 | 采购人未按照规定编制采购需求,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的;(四)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28 |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29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定最低限价,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擅自终止招标活动,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设定最低限价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六)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 (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 (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30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31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32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33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34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八)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对质疑不予答复…… | 各级财政部门 |
35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发出的质疑函、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 各级财政部门 |
36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各级财政部门 |
37 | 集中采购机构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集中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二)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 各级财政部门 |
38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39 |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 各级财政部门 |
40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41 | 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42 | 供应商拒绝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43 | 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44 |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45 |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46 | 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47 | 供应商捏造事实进行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各级财政部门 |
48 | 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49 |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各级财政部门 |
50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51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52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53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各级财政部门 |
54 | 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办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 各级财政部门 |
55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五)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 各级财政部门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天津市财政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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