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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组织2家民爆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总计罚款70万元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4-11 18:38:11     0
案件播报|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组织2家民爆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总计罚款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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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对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涉嫌组织民爆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6年3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附件:《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监反垄断处〔2026〕1-3号)

2026年4月9日

(反垄断一司供稿)

同案链接:案件播报|安徽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组织6家民爆企业达成垄断协议

实 验 室 导 读

相关行业:民用爆破器材行业

相关市场:民用爆破器材市场(未明确界定相关地域市场)

行为性质: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经营者达成横向垄断协议

案件来源:未说明

违法事实:

  •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020年5月28日,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组织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赣祥民爆物品销售有限公司参加了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的省际民爆物品市场秩序维护公约签署会。会上,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和参会企业共同签署了《省际民爆物品市场秩序维护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其中包含《省际民爆物品市场秩序维护公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20年11月11日,为推动广州签约协议内容的落实,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参加了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的八省民爆物品市场协调小组成员座谈会。会上签署了《省际民爆物品市场秩序维护推进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实施细则》中约定“向与其合作省份销售的年销售量不超过2019年基数”、“跨省销售价格不低于2008年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出厂基准价格,工业电子雷管不低于17元/发”,签署的《公约》中约定了“控产保价”内容,并通过建立购销合同备案、黑名单、诚信保证金等“制约惩罚性”保障措施。《纪要》中达成不增加销售点、不增加销售量的“两不增”原则。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赣祥民爆物品销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实际执行上述协议。
处罚结果:
  • 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被处30万元罚款,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赣祥民爆物品销售有限公司均被处20万元的罚款,罚款总计70万元。

处罚详情如下:

序号

当事人

比例

处罚金额

1
江西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
处罚款300,000元
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处罚款200,000元
3
江西省赣祥民爆物品销售有限公司
/
处罚款200,000元

部分处罚决定书:

来源:市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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