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开展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开展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的通知
结合《场景化、图谱化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参考指引(2025版)》中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开展“1+4+N”体系建设,依托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打造行业数据资源库、数据技术攻关库、工业数据标准库、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库等四大资源库,实现N个工业数据赋能行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等应用场景落地,总结形成工业数据深度开发利用有效路径和机制。
(一)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整合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数据治理平台、数据工程能力平台、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基础设施能力,构建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布局建设工业数据生产训练基地,提供仿真环境数据采集、专业化数据标注、极端场景数据合成等能力。
(二)行业数据资源库。系统整合重点行业操作手册、安全规范、学术论文、技术专利等知识数据,以及设备信息、生产过程、运行环境等实时数据和生产工单、产品信息、供应链协同等业务数据,构建涵盖学科知识、工艺知识、工业机理等具备行业专业特征的行业数据资源库。
(三)数据技术攻关库。系统梳理行业数据采集处理、流通汇集、融合应用过程中亟待突破的关键数据技术,如多模态数据治理、多源异构数据加工、智能标注、数据合成等,提炼行业共性数据技术问题,编制工业数据关键技术图谱,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四)工业数据标准库。系统梳理数据领域现行标准,为行业数据标准库建设提供基础素材。加快工业数据采集汇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开发利用等关键急需数据标准研制,引导联合体单位协作开展标准编制,完善工业数据标准体系与质量评估体系。
(五)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库。系统整理已建和规划建设的数据集,形成行业数据集目录,加快建设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行业数据集。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总结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式,制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指引。推动数据开源开放和资源共享。
(六)数据应用场景。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产业协同等关键环节,开展行业大模型应用、工业智能体研发等场景落地,赋能行业提质降本增效。引导联合体单位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业数据确权、价值评估与收益分配等制度,开展数据流通交易。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启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地方发展需要,推荐自愿参与的联合体先行先试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实施周期至2026年12月。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通知组织填报先行先试实施方案(附件1),电子版盖章后于3月8日前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zhangjianlun@miit.gov.cn。经组织研究后,明确先行先试联合体单位。
(二)阶段推进。召开工作启动会,正式组建联合体,完善先行先试实施方案。按季度跟踪推进先行先试工作,汇总阶段性成效,积极引导和支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成效总结。召开工作总结会,评估工作成效,汇总先行先试形成的有效路径和机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进一步深化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负责整体统筹,组织实施方案编制与落实,对接各先行先试单位,跟踪各项试点工作进展。相关司局及地方工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加大资源保障。积极争取“两重”等渠道资金支持。协同部规划司、原材料司、企业局等有关司局,引导先进制造业集群、新材料重大专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在各自工作管理要求范围内,合理合规加大对联合体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通过专项资金、政府奖励等形式支持先行先试工作。深化生态合作。依托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推动工业数据开源专区建设,引导联合体单位共享开放一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促进工业数据共建共享生态。培育壮大面向制造业重点行业的数据咨询、数据治理、数据标注等数据服务企业。鼓励联合体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培育一批既懂数据又懂行业的复合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