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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通知|2023粤澳名优商品展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5-10 19:55:01     39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粤澳经贸合作,广东省商务厅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定于2023年7月27日-30日在澳门银河国际会议中心展览馆联合举办“2023粤澳名优商品展”。受市商务局委托,我会将组织珠海市经贸代表团赴澳门参展和观展,为做好相关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情况


展会名称

2023粤澳名优商品展



展会时间

2023年7月27日-30日



展会地点

澳门银河国际会议中心展览馆



主办单位

广东省商务厅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展览会内容及组展要求
(一)
名优商品展览

本届展会组织粤澳两地名优商品参展,包括家居家电产品、科创或青创类企业以及食品餐饮等,并欢迎“老字号”企业参展,参展企业和展览商品有关要求如下:

1. 展览商品必须符合我国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有关规定,食品类参展企业必须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食品出口企业;

2. 企业报名参展时必须附上展览商品的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参展企业必须申报展览商品清单,没有申报的商品不得在展会上展览。

4.展览商品如为-18°的冷冻食品,必须提供海关备案证明文件。

(二)
产品推介会及商业配对洽谈活动

展会期间,将举办“粤澳一对一供需对接会”,有意向参加产品推介和商业配对洽谈的企业,请在报名时一并申报。




展会费用

本次展会标准摊位面积为7.5平方米(3m×2.5m)。摊位费(1000元人民币)。产品推介会、商业配对洽谈等活动免收费用。



展品运输

各参展企业发送的展品必须先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经检验合格后,再按要求将展品运至指定的广州仓库(时间、地点及澳门方联系方式另行通知),广州仓库至澳门展馆的运输由澳门方负责(每家参展企业2立方米以内的展品免收运输费用,超出部分费用由参展企业负责)。展会结束后,展品回运由参展商自理。



扶持政策

入选参展、观展的企业人员活动费用(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参加企业先行支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报名事项

因展位名额有限,请有意向参加的企业于5月16日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整理汇总发送至珠海市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邮箱:zhanxiaomin@zheafec.com。


2023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盖章)


随团人员信息登记表(盖章)


参展企业展品信息表


展览商品的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中英文简介(500字以内)、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展示产品信息(含6张以内高清图片,以产品名称命名)


企业高清LOGO、公司对外宣传高清图片(3张以内)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附件:

1.2023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

2.随团人员信息登记表

3.参展企业展品信息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联系人:詹晓敏

电话:3808837

邮箱:zhanxiaomin@zheafec.com


END

拟稿人:詹晓敏

校稿人:任飞翔

核稿人:詹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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