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政府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现就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公开遴选专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全程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遴选。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学生用品、办公用品、学生奖品、体育用品、教学用品、后勤保障用品采购项目
- 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涵盖采购需求梳理、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组织、中标结果推送等全环节服务
- 服务周期:自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合同履行完毕、相关资料归档止
- 核心要求:熟悉中小学货物类采购行业特点及政策要求,具备丰富的教育领域采购代理经验,确保采购产品符合中小学生安全标准、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及相关质量规范
二、遴选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 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青海省省级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配备不少于3名专业专职服务团队,团队成员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的专业能力(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及或社保证明);
- 信誉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间(需提供本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前的信用查询截图);
- 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费凭证);
-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招标代理相关不良业绩(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拥有开展开评标活动所需的场地、监控设备等设施,能够妥善保存采购文件。
三、代理机构工作范围
- 协助我校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 严格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规范审查投标人资格;
- 组织开展开标、评标、定标等现场活动,按流程发送中标通知书;
- 协助我校处理项目投标过程中的质疑与投诉,全程做好沟通协调;
- 完成招标全过程资料整理、编制及移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四、需提交的材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及权限);
- 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备案证明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均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 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信用查询截图等资格证明材料;
- 近三年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如项目合同复印件等);
-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开评标场地及设备情况说明(附照片);
- 本项目专属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含服务团队配置、工作流程规划、应急处理机制、质量保障措施等);
- 服务收费报价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下浮报价,明确报价浮动幅度及收费计算标准);
五、遴选流程
- 材料接收:我校对各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逾期递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 资格评审:组建由校级领导、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从资质合规性、业绩匹配度、服务方案合理性、报价合理性、团队专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综合得分确定中选代理机构,遴选结果在我校校内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六、报名及材料递交相关信息
- 报名及递交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递交方式:仅限现场递交,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不接受邮寄、线上递交及逾期补交材料。
七、其他事项
- 各参与遴选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各类采购项目代理遴选;
- 中选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放弃委托代理资格的,我校将列入不良合作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我校相关采购活动;
-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