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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措施背后:检测认证行业至少迎来3大业务增长点!重庆市印发《重庆市构建“渝质金服”体系助推质量效益型发展若干措施》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4-04 14:22:17     0
15条措施背后:检测认证行业至少迎来3大业务增长点!重庆市印发《重庆市构建“渝质金服”体系助推质量效益型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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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构建"渝质金服"体系助推企业质量效益型发展若干措施》,首创"质量+金融"融合模式,通过质量信誉分级评价、融资增信、保险赋能等15条举措,推动企业质量"软实力"转化为融资"硬通货",助力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构建“渝质金服”体系助推企业质量效益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614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各监管分局、南川监管支局: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5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帮扶中小微企业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547号)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市委金融办、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构建“渝质金服”体系助推企业质量效益型发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635


重庆市构建“渝质金服”体系助推企业质量效益型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快构建“渝质金服”质量金融服务体系,强化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融资增信、质量保险等金融服务供给,发挥“质量+金融”的叠加效应,更好服务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立“渝质金服”质量金融服务体系

“渝质金服”是集成质量融资增信、质量保险和质量普惠金融等金融工具的质量金融服务体系,其服务对象包括一、二、三产业的各类市场主体。其中,质量融资增信是指以企业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方面的能力、资质及荣誉为依据建立增信机制,为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服务;质量保险是企业为自身产品和服务购买的保险,当购买保险的产品和服务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并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质量普惠金融是基于质量信用、质量管理基础、质量提升措施等轻资产要素的普惠型专属信贷产品。

(一)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以企业具备的质量能力、资质等质量要素为依据,建立质量融资增信机制,为重视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较高质量效益水平的企业提供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各监管分局(南川监管支局),地方金融工作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推动金融机构深入挖掘和运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建立健全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其纳入信贷评价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开发质量融资增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和质量创新等要素为企业提供授信增信服务。建立市、区(县)政银企多方沟通协作机制,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政策咨询和问题反映渠道,构建政银企常态化、便利化融资对接服务体系,实现融资政策落地见效、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信贷结构合理优化。

(二)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探索建立质量保险政府财政补贴机制,完善质量安全事故第三方专业鉴定市场。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推动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引导企业积极投保质量保险,做好质量保险业务的宣传和保险对接,优化承保理赔服务。

(三)加快发展质量普惠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开发基于质量信用、质量管理基础、质量提升措施等轻资产要素的普惠型专属信贷产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强化对企业经营情况等第一还款来源分析,降低对抵押物的过度依赖。强化政府增信支持,探索设立质量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对金融机构发放符合条件的质量普惠贷款给予一定风险分担或贴息支持。搭建质量普惠金融对接平台,依托“渝金通”金融大脑,打造全市金融服务统一入口,用好“渝快办”等线上平台及“金融服务港湾”等线下服务窗口,下沉对接中小微企业质量金融服务需求,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质量金融政策咨询、产品推介和对接服务,推动质量金融服务惠及更广泛市场主体。

(四)创新质量金融服务政策和促进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先行先试,将质量融资增信、质量保险、质量普惠金融等相关业务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出台针对质量融资增信、质量保险业务和质量普惠金融的专项担保基金或贷款贴息等服务政策,推动质量融资增信、质量保险和质量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推动股权、基金、债券等金融政策工具组合发力,拓宽企业融资、投保渠道,推动企业走以质取胜之路。支持保险机构丰富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险产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质量保险服务。

二、明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范围

(五)明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根据企业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五个方面所具备的能力、资质以及获得的荣誉等信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企业融资需求,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细化明确了重庆市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参考范围(见附件1),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质量要素,增强质量融资增信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导向性。

(六)建立质量信誉评价体系。根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参考范围,建立质量效益型企业分级评价体系,包括Ⅰ类(优秀)、Ⅱ类(好)、Ⅲ类(良好)三个等级,细化明确每个等级的评价指标(见附件2)。企业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或近3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事故,不予进行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各区县会同金融机构可结合实际,优化调整质量信誉分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七)推送质量信誉评价结果。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各监管分局(南川监管支局),地方金融工作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根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参考范围和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动态梳理质量信誉Ⅰ类、Ⅱ类、Ⅲ类企业名单,作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支持的参考依据。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质量信誉Ⅰ类、Ⅱ类、Ⅲ类企业所聘任的首席质量官、中国质量奖获奖人选、重庆市市长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人选等质量高级人才个人开展贷款支持。

三、建立“渝质金服”服务支撑体系

(八)推动质量融资增信信息共享。推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在依法依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适合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征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道及相应工作机制,降低信息收集成本。

(九)优化审批办理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企业,开辟绿色办理通道,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所需信贷资金。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快速审批机制,鼓励线上办理、远程服务、上门服务,加大首贷、续贷投放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业务提质优化、扩面增量。

(十)强化质量强链项目金融支撑。鼓励金融机构为市、区(县)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强链项目的链主企业,创新“质量链贷”相关产品和服务,通过经营稳定性、质量保障能力、长期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质量基础实力等多维度精准定位,为链主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整体化金融服务方案。

四、建立“渝质金服”风险防控体系

(十一)构建风险管理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入挖掘和利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将其纳入企业信贷评估和风险管理模型中,建立健全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合理分析评价企业质量水平、品牌价值和创新发展能力。增强数字化经营能力,通过数据积累、信息交叉验证、线上线下交互等方式,提高金融机构质量融资增信评价能力。

(十二)强化金融服务业务风险管理。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质量融资增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引导企业将质量融资增信资金用于支持质量管理改进、设备更新、质量技术改造、打造品牌等质量提升活动,进一步激发企业质量创新和发展活力。

五、完善“渝质金服”工作保障机制

(十三)加强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市区(县)联动、部门协同,以战略合作、联席会议等形式,构建起系统、长效的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加快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渝质金服”重点任务,到202610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各区县全面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鼓励各区县在质量保险、质量创投等质量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先行先试。

(十四)积极宣传推广。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质量金融服务业务培训、政策咨询等活动。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营业网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充分利用“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平台,加大质量金融各类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渝质金服”知晓度和影响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凝练公布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推动有效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为“渝质金服”提质增效扩面营造有利条件。

(十五)加大支撑保障。推进“渝质金服”相关工作规范、指南制定与实施,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渝质金服”与质量强企强链强区(县、镇)建设深度融合,迭代升级工作举措,更好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质量强市(区、县)建设。

附件:

1.重庆市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参考范围

2.重庆市质量融资增信企业等级评价指南(试行)

附件1

重庆市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参考范围

要素类别
要素具体指标
质量信用
1.3年生产的产品在国家、市、区(县)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2.列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质量管理
1.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2.已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质量品牌
1.入选质量强国(市)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库。2.被确定为市、区(县)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重点项目的链主企业。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4.“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企业。5.产品获评重庆市名牌农产品。6.入选“重庆精品”“巴味渝珍”等市级区域公共品牌企业。7.获得李春奖、路港杯、水利工程优质奖(大禹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工程建设领域品牌。8. AAA级以上旅游景区企业。
质量基础
1.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2.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秘书处、重庆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3.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4.承担国家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6.获评3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7.拥有国家级或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8.承担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9.参与制修订市级以上计量技术规范。10.已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11.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12.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13.获得有关产品和服务认证。14.获得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15.实验室获得CMA认定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检验检测资质,CNAS认可,国家级或市级产品质检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参与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等。
质量创新
1.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3.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4.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重庆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庆市绿色工厂企业。5.入选中国质量大会或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推广典型案例的企业。

附件2

重庆市质量融资增信企业等级评价指南

(试行)

质量信誉等级
质量要素指标
指标释义
等级评价Ⅰ类(优秀)
1.获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或提名奖
中国质量奖是中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质量奖是对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就的组织进行的质量激励。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是重庆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市长质量管理奖是对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就的组织进行的质量激励。
2.被确定为质量强国(市)建设领军企业
被确定为质量强国(市)建设领军企业,意味着企业在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领军企业在国家和重庆市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相关领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指具备知识产权战略理念,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发展,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突出,具备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的示范性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和评价。
4.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专利获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奖为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高荣誉奖项,用于表彰取得重大技术创新和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国专利而设立的专项奖励项目。
5.获得中华老字号
中华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字号、商标等)。商务部负责全国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企业获得中华老字号说明企业质量底蕴深厚,经营稳定。
6.获得李春奖、路港杯、水利工程优质奖(大禹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工程建设领域品牌
李春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简称李春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联合设立,是与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茅以升科学技术奖齐名的中国公路行业最高质量奖,也是中国交通公路建设者的最高荣誉。
“路港杯”是一个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奖项,旨在表彰在交通行业中表现优秀的勘察、设计和工程项目。该奖项包括“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和“优质工程奖”三个类别,每年评选一次,必要时可延长至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采用先进的勘察方法和手段,促进交通行业科学、技术发展,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有所创新等。
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简称大禹工程奖),是水利工程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是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的优秀工程,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简称中水协)组织评选。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中国建筑业协会实施评选的奖项,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颁发的最高荣誉奖。
7.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表明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企业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表明企业在国内具有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
8.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
重庆市市长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项目奖和个人奖。项目奖表彰范围是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牵头制修订(在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中排序第一位)的现行有效且实施满2年,在我市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下列标准:国家标准,备案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以及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发布的国际标准;个人的表彰范围是为重庆市标准化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
9.承担国家标准验证点、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
国家标准验证点是对标准技术要求、核心指标、试验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提高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及适用性的标准验证机构,是标准化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标准验证点主要承担建设标准验证技术体系、建立协同高效工作机制、提升各类政府颁布标准质量、融通验证资源创新市场服务、推动验证技术国际交流合作五大功能。202222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211号)。
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是指能够持续采集并报送标准实施数据,承担标准实施监测任务,纳入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管理的单位。
10.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标准化试点,是探索运用标准化方法、发挥标准化作用,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标准成果而开展的一系列相关联的活动。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由市场监管总局立项,承担单位一般在业内具有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
11.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秘书处
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负责代表中国参与特定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机构。作为国内相关领域与国际标准组织之间的桥梁,承担组织、规划、协调和管理中国在该技术领域内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职责。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等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秘书处承担单位,体现了该单位在全国相关领域技术实力、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标准化工作基础。20201023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公布)。
12.标准化良好行为5A级企业
企业依据GB/T 15496《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35778《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15497《企业标准体系产品实现》、GB/T 15498《企业标准体系基础保障》和GB/T19273《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标准,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使企业标准化工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经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审后,可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分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
13.拥有国家级或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聚焦产业发展计量测试问题,开展产业专用计量测试技术、方法和设备研究,为产业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建立能够促进计量测试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对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发挥积极作用。企业经批准设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证明该企业具有较强的计量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企业具有较高质量水平。202056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72号)。
1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是指由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证明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够满足顾客、组织、法律法规等对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质量管理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GB/T 190222003/ISO 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的认证活动。通过对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的管理,把不准确测量造成的产品质量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以便使测量管理体系在组织实现产品质量目标和其他目标时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15.获得中国首台()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
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我国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前三台(套)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是指对装备产品技术创新、质量水平、预期效益等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装备产品是否属于中国首台(套)的技术活动。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工作定期发布通过评定的首台套产品目录,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和示范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
16.实验室获得国家级CMA认定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检验检测资质,CNAS认可,国家级或市级产品质检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参与建设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
国家级CMA检验检测资质,全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组织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该资质旨在全面认证及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可靠性,确保其出具的数据具有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CNAS认可的实验室是经过CNAS严格审核和评估的实验室,其测试和检测结果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可,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确保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CNAS认可还要求实验室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有助于确保产品或服务合规,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声誉,同时促使实验室持续改进以适应不断演进的技术和质量要求。CNAS认可的实验室对于企业质量管理和市场竞争至关重要。相关标准包括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是承担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的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检验等工作,并以国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名义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国家实验室,属于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现国家意志、实现国家使命、代表国家水平的战略科技力量,是面向国际科技竞争的创新基础平台,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核心支撑,是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化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重点实验室分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其中市场监管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等重要平台载体。
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迭代升级,支撑质量强国建设而设立的实验室。
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是一种致力于前沿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机构,旨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升级。
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是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战略需求,开展引领前沿、颠覆性创新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培育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行技术试验、孵化、示范、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工程化、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解决产业和企业技术难题,提高核心竞争力。202011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市监科财〔20207号)。
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是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战略目标,面向市场监管业务领域工作需求,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和支撑市场监管事业发展。202011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市监科财〔20207号)。
国家级或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是面向产业发展需求,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国家级或市级计量测试服务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计量科技创新和计量测试技术服务,旨在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
国家级或市级计量检测中心是负责计量测试和检测工作的机构,主要任务包括研究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等,确保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这些中心还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检测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计量监督管理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技术保障,并接受上级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是对计量器具样机性能进行技术评价的专业实验室。这些实验室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授权,具备开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工作所需的计量标准、检测装置、检测人员以及相应的场地和工作环境。实验室按照国家型式评价技术规范进行型式评价,旨在帮助企业确保计量器具新产品生产的源头质量,同时支持政府部门加强计量器具监管,满足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对高质量计量器具的需求。
17.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它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
等级评价Ⅱ类(好)
1.获区(县)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
区县级政府质量奖是区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质量奖是对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就的组织进行的质量激励。
2.确定为市、区县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重点项目的链主企业
确定为市、区县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重点项目的链主企业在企业的规模、市场影响力、创新能力、产业带动作用、行业影响力、人才培养和绿色发展等多个维度具有规模优势和行业主导地位,能在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关键作用。
3.获得重庆老字号
重庆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字号、商标等)。重庆商务委负责重庆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企业获得重庆老字号说明企业质量底蕴深厚,经营稳定。
4.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企业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表明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企业主导制修订地方标准表明企业在本地具有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
5.承担重庆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重庆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秘书处承担单位,体现了该单位在市内相关领域技术实力、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6.标准化良好行为4A级企业
企业依据GB/T 15496《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35778《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15497《企业标准体系产品实现》、GB/T 15498《企业标准体系基础保障》和GB/T19273《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标准,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使企业标准化工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经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审后,可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分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
7.产品获评重庆市名牌农产品
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评选标准包括产品安全优质、市场占有率高、品牌效益好、有较高知名度等。评选过程严格,需经企业申报、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和认定委员会评选,最终获得“重庆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产品方可使用相应的标志。企业产品获评名牌农产品说明企业产品质量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相对较高。
8.入选“重庆精品”、“巴味渝珍”等市级区域公共品牌企业。
“重庆精品”是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部门主导的区域公共质量品牌。
“巴味渝珍”是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主导的重庆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9. AAA级以上旅游景区企业
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是由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进行评审,颁发“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标志牌,是一项衡量景区质量的重要标志。中国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AAA级是仅次于AAAAA级和AAAA级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10.承担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并通过验收
标准化试点是探索运用标准化方法、发挥标准化作用,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标准成果而开展的一系列相关联的活动。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立项,承担单位一般在市内具有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
11.承担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计量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负责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提供技术政策咨询、开展学术交流、计量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的技术性非法人组织。计量技术委员会由委员组成。计量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日常工作由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其计量技术能力、科研成果、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突出优势。
12.参与制修订市级以上计量技术规范的企业
计量技术规范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批准和颁布的,对计量技术工作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技术法规,包含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计量检验规则和计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等。计量技术规范是计量活动中使用的技术文件,是保证计量单位统一和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的重要技术依据,是产品质量保证的基础。通过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体现企业计量能力和水平,提升企业的产业影响力。
13.已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企业
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的计量标准,用于本单位内部开展计量检定,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是本单位量值溯源的源头,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溯源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是下一级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测量结果准确性的基础和保障。
14.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重庆市绿色工厂企业
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中心企业。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它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
15.企业获评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16.实验室获得市级CMA认定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检验检测资质。
市级CMA检验检测资质,全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
17.企业质量管理、质量创新方面的经验做法入选中国质量大会或国家有关部委发布推广的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大会是由我国主导打造的国际质量交流与合作平台,旨在推进质量领域国际合作,分享各国质量治理经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创新成果,促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高质量发展,每两年举办一届。在中国质量大会期间,将发布企业质量管理领域的相关典型案例。
等级评价Ⅲ类(良好)
1.已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首席质量官(Chief Quality OfficerCQO)是指企业对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工作全面负责的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选任并授权其开展工作,是企业战略小组的关键质量人才,负责创建以品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塑造企业质量竞争力。
2.确定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企业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获评单位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许可,诚信守法经营,并且连续生产、经营2年以上;近两年没有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无自身责任的群体投诉,无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行政处罚;从“质量放心、价格放心、计量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方面进行公开承诺。
3.产品获得节能、节水、绿色产品等自愿性产品认证
自愿性产品认证是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提出产品认证申请,由认证机构依据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和技术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认证标志。
4.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
管理体系认证是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建立一套系统化、文件化的质量管理流程,并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审核确认,证明企业有能力持续稳定地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5.获得有关服务认证
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服务符合认证的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服务认证通过符合性评定与对企业服务特性的深度挖掘,提供给企业以改进服务的信息,激发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争做行业标杆,提升市场竞争力。
6.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予以登记备案,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下列主体:(一)经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二)经公告地理标志已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的集体成员;(三)经公告备案的已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被许可人;(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其他使用人。
7.获评科技型企业。
科技型企业是指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的企业。
8.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至3A级企业
企业依据GB/T 15496《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35778《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15497《企业标准体系产品实现》、GB/T 15498《企业标准体系基础保障》和GB/T19273《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标准,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使企业标准化工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经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审后,可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分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
9.企业生产的产品近三年在国家、市、区县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实施监督抽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强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
1.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处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的,或近3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事故,不予进行质量信誉等级评价。
2.在评价过程中,如果企业同时满足多个等级的标准,应优先考虑赋予较高等级。例如,如果一个企业既满足Ⅱ类(好)的标准,也部分满足Ⅰ类(优秀)的标准,应考虑将其评为Ⅰ类(优秀)。
信息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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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征集《近零能耗建筑用聚氯乙烯复合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参编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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