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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未经批准不得在展会活动中嵌套举办节庆、论坛等活动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4-04 13:51:30     0
农业农村部:未经批准不得在展会活动中嵌套举办节庆、论坛等活动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6年农业农村部展会活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计划已经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明确2026年全国农业农村领域展会活动的总体部署、办展要求与管理规范,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好“三农”重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全年农业农村领域展会活动举办,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年度重点工作精心组织谋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切实发挥展会平台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服务保障作用。

在展会提质增效与品牌培育方面,《通知》明确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办展方向,着力推动展会活动提质增效,培育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社会影响广泛的品牌农业展会。展会需充分发挥展示成果、促进贸易、推动交流的核心作用,加大参展商、采购商邀请力度,以更丰富的形式展现农业农村发展成就,以更专业的服务促进经营主体、地域、行业间的深度合作,切实发挥展会的平台载体实效。

围绕促进消费、做强品牌的核心主题,《通知》对展会功能升级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类展会设置促消费专区,常态化开展品牌宣推、消费促进等系列活动;优化展区规划布局,创新消费场景,打造农文旅融合沉浸式体验,让展会活动成为优质农产品的展销馆、农耕文化的体验馆、业态跨界的融合馆。同时聚焦为农助农核心定位,通过公益性品牌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推动欠发达地区“土特产”走进全国主销区,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在展会规范管理方面,《通知》划出明确红线,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展会活动的有关要求,坚持务实规范节约办展。切实落实《农业农村部展会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守“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展会主办单位需强化统筹管理,严格履行报批或变更程序,规范谋划展会主题、内容与配套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展会活动中嵌套举办节庆、论坛等活动,规范招展招商、品牌发布、信息交流等全流程工作,坚决禁止借展会之名开展无关活动。同时要求各主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落实展会预算、采购、收支等全流程管理规定,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通知》还对展会后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需认真做好展会活动报备和总结工作,系统提炼展会在创新组织、市场运作、专业办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在展会活动结束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含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通知》同步公布了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畅通工作对接与信息报送渠道。

此次2026年农业农村部展会活动计划的发布,既为全年农业农村领域展会举办划定了清晰的发展路径与管理规范,也进一步强化了农业展会在产业赋能、品牌培育、消费提振、助农增收等方面的核心功能,将为2026年“三农”工作高质量推进、农业强国建设稳步开局注入强劲的平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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