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项目名称:国际医药创新公园(BioPark)全球会展中心综合体设计方案征集。
1.2项目位置:项目位于亦庄新城西北部BioPark总部集聚区,德南路与五福堂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1.3项目规模:地上建筑规模约1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约5.5万平方米计算,设计高度最高为90米。(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1.4征集阶段设计内容:完成国际医药创新公园(BioPark)全球会展中心综合体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工作。
1.5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1.6优胜方案的数量:3个。
1.7设计周期:约40日历天。

主办单位:北京中科电商谷商厦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蒋瑜、郑紫怡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5137/5731/5831--813(工作日09:00-17:00)、19801339420
传真:86-10-82575350
E-mail:kejiyuan08@126.com

4.1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具有所在国颁发的从事建筑设计的相应资格。港澳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应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与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3上述具有相应资质的申请人可单独提出应征申请,也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提出应征申请,但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
4.4应征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高层地标性建筑的设计经验。
4.5应征申请人的首席设计师须由应征申请人单位中主持过建筑设计类项目的设计师担任。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说明: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及盖章pdf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征集指定邮箱kejiyuan08@126.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2日14:00(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6年4月3日09:00起开始开通下载功能。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1知识产权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设计成果均不退回。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主办单位可对所有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未经应征人书面同意,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方案征集项目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应征建筑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主办单位在建设项目的实施中与最后中选的应征人签订设计合同后,主办单位可使用其应征建筑设计方案。
构成本项目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文字说明、图纸和图表)都是参与各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上述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主办单位及相关设计单位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应征设计和编制应征设计文件之目的。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8.2应征补偿金
主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
8.2.1补偿金的标准为:
对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每个应征人给予补偿金30万元人民币(含税);
上述补偿金包含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各项税费,由本项目的主办单位向应征人支付。
8.2.2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将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能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被应征方案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奖项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将评选出3个优胜设计方案。主办单位将向其应征方案被推荐为优胜设计方案但未被确定为中选设计方案的2个应征人支付奖金10万元人民币(含税),此笔费用包括了奖励费用和方案优化的费用。
8.4补偿金及奖金的支付
应征人的补偿金及奖金以人民币支付。如境外应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税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8.5中选方案的确定
主办单位将对优胜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考量,从中确定一个中选设计方案。主办单位将与该中选方案的应征人签订方案设计合同(含方案优化、深化等)。合同签订后,应征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工作,成果文件的编制深度和形式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配合主办单位完成对本项目的报批工作。
中选方案的应征人不享受补偿金及奖金。
8.6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7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8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