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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丨第四届全国工业摄影艺术作品展览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4-01 19:23:53     0
征集丨第四届全国工业摄影艺术作品展览

征稿启事

第四届全国工业摄影艺术作品展览(以下简称:第四届全国工业摄影展)将于2026年下半年举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党的十八大以来,拍摄于我国工业化进程中所有优秀摄影作品均可参展。期待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大力支持,踊跃投稿。

全国工业摄影艺术作品展览是由中国工业摄影协会主办、工人日报等多家媒体支持的我国规格最高最具权威的工业摄影艺术展示平台。展览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摄影家用镜头倾情记录工业化进程,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用摄影艺术讴歌新时代的奋斗者,展现我国工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新辉煌。

一、征稿规则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展。

2、征稿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

3、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者请登录中国工业摄影协会官方网站,点击官网右上方“征稿入口”进入,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方可上传作品,并在“影展作品”栏目中查看已审核通过的作品。(注:网站展示的作品不代表入展作品)投稿者务必仔细核对所填写的全部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截稿日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4、投稿作品为照片,电子文件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大小限2-6MB,作品中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6、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拍摄所用器材不作限制。

二、类别设置

第四届全国工业摄影展六大类别

第一类:现场人物

主要包括:大国工匠、拼搏身影,巧手筑梦、凡人伟业等。

第二类:能制

主要包括:硬核科技、智联万物,技术迭代、新质生产等。

第三类:工厂工地

主要包括:重大工程、国之重器,乡村振兴、车间故事等。

第四类:职工生活

主要包括:企业文化、日常生活,田野街头、幸福家园等。

第五类:长期记录

主要包括:历史足迹、百年记忆,工业遗产、焕新重生等。

第六类:工业创意

主要包括:工业美学、产品光影,当代创意、艺术探索等。

三、类别相关要求

1、“现场人物、智能制造、工厂工地、职工生活、长期记录”五类摄影作品强调影像的真实性;投送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10幅;凡是拍摄于新时代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所有精彩、经典、优秀摄影作品均可参展。 

2、作品作者须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简单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作品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3、“长期记录类”摄影作品:数量限20-30幅,不限拍摄年限,时间跨度不低于3个年份,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记录。

4、力求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入选作品组委会将邀请专家进行权威鉴定。

鉴定标准

a.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b.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c.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d.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e.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f.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

g.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为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h.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应准备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5、“工业创意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12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1幅在2020年1月1日后创作;此类作品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必要时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本展览不接受使用AI软件对影像“无中生有”的作品。

6、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四、特别说明

1、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类别和数量,并允许评委会从组照中挑选单幅作品参展。

4、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中国工业摄影协会官网公示一周(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收集举报线索。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在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5、“第四届全国工业摄影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摄制、汇编、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另行支付报酬。

6、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利。

7、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投稿者,均颁发主办方精致印刷的入选证书,并按中国工业摄影协会规定作为加入本会凭证等。

8、主办方将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第四届全国工业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9、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10、“第四届全国工业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工人日报社306室

邮编:100718

电话:010-84151075

图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工业摄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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