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传统经济数字化转型进程,推动了企业购销渠道、消费者消费习惯的线上转移。2021年一季度,全国电商交易额9.61万亿元,同比增长36.4%,两年平均增长10.6%。其中,商品、服务类交易额9.42万亿元,增长38.7%,两年平均增长11.0%;合约类交易额0.19万亿元。电子商务规模持续扩大,线上商品批发、零售交易火热,线上服务交易持续增长,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深入,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生产活动稳步回升,交易规模持续增长
一季度,对单位商品、服务类交易额5.74万亿元,同比增长38.3%,两年平均增长8.7%。其中,对单位商品类电商交易额4.98万亿元,增长39.8%,两年平均增长9.2%;对单位服务类电商交易额0.76万亿元,增长29.0%,两年平均增长5.5%。
随着制造业稳步回升,线上生产资料采购、生产制造到消费端的供应增势良好。从生产资料采购来看,电商交易额1.98万亿元,同比增长59.4%,两年平均增长24.3%。其中,钢铁、煤炭、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农产品等生产资料线上采购额分别增长57.5%、30.4%、63.3%、86.3%、87.5%、203.6%,两年平均增长28.9%、0.1%、10.4%、78.7%、51.2%、20.6%。从生产制造到消费端的供应来看,电商交易额3.0万亿元,增长29.3%,两年平均增长5.3%。其中,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交易额1.37万亿元,增长41.0%,两年平均增长3.5%;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交易额1.13万亿元,增长16.3%,两年平均增长9.0%。
消费模式持续创新,融合发展不断深入
受冬春疫情考验和就地过年政策影响,各平台推出线上年货节,拉动商品零售和服务快速增长。一季度,对个人电商交易额3.68万亿元,同比增长39.3%,两年平均增长14.8%。
一季度,对个人商品类电商交易额2.41万亿元,同比增长30.3%,两年平均增长17.5%。其中,交易规模前七位重点线上零售平台实现商品交易额2.06万亿元,增长28.0%,两年平均增长15.9%。随着互联网巨头持续投资入场,社区电商发展迅猛,交易规模前八位社区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额536.61亿元,增长145.9%,两年平均增长276.9%。
一季度,对个人服务类电商交易额1.27万亿元,同比增长60.6%,两年平均增长10.4%。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煤气水电缴费、文化娱乐、餐饮外卖等各项服务线上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居民服务类平台交易额4062.87亿元,增长75.0%,两年平均增长44.8%。文化娱乐类平台交易额1146.16亿元,增长16.5%,两年平均增长34.4%。交易规模前四位住宿餐饮类电商平台交易额2286.68亿元,增长111.1%,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出行和旅游类平台虽然反弹幅度大,但仍未恢复至疫情前同期水平。铁路12306电商交易额563.14亿元,增长78.7%,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七成。中国民航客票分销平台交易额643.03亿元,下降7.9%,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四成。互联网城市出行平台交易额724.09亿元,增长83.5%,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交易规模前五位旅游类电商平台交易额1011.25亿元,增长39.7%,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六成。
分地区电商交易额均实现较快增长
一季度,东部地区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6.02万亿元,同比增长36.0%,两年平均增长9.7%。中部地区商品、服务类交易额1.53万亿元,增长42.4%,两年平均增长10.0%。西部地区商品、服务类交易额1.55万亿元,增长44.2%,两年平均增长17.2%。东北地区商品、服务类交易额0.32万亿元,增长47.1%,两年平均增长13.1%。
注:商品、服务类电商是指以商品和服务为交易对象的线上交易活动;合约类电商是指以电子合约为交易对象,以大宗商品、权益(不包括股票和期货)或文化艺术品为交易标的物的线上交易活动,作为交易对象的电子合约可以多次转让;对单位电商交易包括买方为企业(B2B)或者政府机构(B2G)的线上交易活动;对个人电商交易包括买方为个人(B2C和C2C)的线上交易活动。
来源:中国信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