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拱墅区第139届广交会
展位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杭州市商务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结合本届申报企业出口额实绩且确认无严重失信记录,经杭州市交易团审核,现将第139届广交会品牌企业展位及一般性展位分配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附联系电话。
联系人:拱墅区商务局 外经贸科 吕萍
电话:0571-89505534。
拱墅区商务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