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好奇税局到底掌握了自己多少数据?
为什么自己核算的数据跟税局的出入很大?
为什么已经完成了申报纳税还被税局再次通知补充资料?
要明确两点基本信息
第一,税局并没掌握账户里的交易明细数据。
第二,税局目前是通知自查自行申报阶段,不是立案调查稽查。
有很多人以为自己的明细交易流水也被回传了
一天到晚担惊受怕,会联想到很多事情
也有客户要求税局把税金数据直接算好给过来
不然就投诉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
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不合适的。
01
税局拿到的数据
主要有5类
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出售金融资产收入
其他收入、账户年底余额
利息收入:
是指银行存款账户的利息
以及托管账户的利息(债券、基金利息)
股息收入:
最常见的就是股票分红
或者是股票型基金、信托里的股息分红
出售金融资产收入:
很多人容易理解错误
掌握一个核心原则理解就很容易
就是卖出金融产品的卖出额
常见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卖出金额
其他收入:
主要是衍生品交易所得
常见的有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合约
外汇兑换、保单退保产生的赎回额
账户年底余额:
这是CRS回传数据里最核心也是最基础的数据
后续的风险排查、数据比对都会以此为基础
一般是指年底股票、债券、基金账户的市值
以及银行账户的存款总额和保单现金价值
02
特别说明几点
其中股息、利息都是汇总数据
不涉及到成本费用的扣除
只要币种汇率,财务年度认定没出错
算出来的数据和税局基本上是一致的
出售金融资产收入,税局拿到的是年度卖出总额
并不是利润总额,因此需要逐笔核算成本费用
最终确定利润,以此为税基计算税金
其他收入一栏,也是产品赎回金额的总额
是包含当时买入成本,需要剔除后再计算税金。
03
需要特别警惕
虽说CRS没有回传你的账户明细数据
但是通过以上数据的交叉比对
税局会发现明显的风险点
可能会进一步挖掘出其他的未申报收入
比如境外房产买卖出租、工资、股权转让等收益
申报常见的风险点:
1、年度余额变动较大(特别是大幅度增长)
2、转让金融资产收入税负率明显偏低
(该项收入的税金与卖出总额数据过于悬殊)
3、整体税负率明显偏低,股息利息没有足额申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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