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棱县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新十条”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部署,结合绥棱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01

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发挥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协调黑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绥棱分公司,对有市场前景、信用状况良好、成长性突出的民营企业,提供单户单次额度300万元以下、期限1年以内的贷款担保支持。


推荐阅读
印象绥棱
已关注
关注
重播 分享 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