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交会展品物流服务主体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广交会展品物流服务规范管理,第139届广交会起,将对展品物流服务主体实行备案审核、归口办证等统一管理,请各交易团协助将以下变化调整告知参展企业:
一、备案范围:所有在广交会期间进入展馆区域从事展品物流服务的主体,均须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具体包括自行组织物流的参展企业(自运企业,使用自有或临时聘请车辆及人员)及展品物流服务商(从事展品“门到门”物流服务的公司企业),均须办理备案手续。
二、办证渠道:原由交易团受理、审核的筹、撤展期间展品物流人员、车辆证件,统一改由大会归口审核办理。
三、截止时间:备案申报截至3月27日。未完成备案手续将影响展品物流人员、车辆办证进馆。
具体详见广交会官网-通知公告-《关于第139届广交会展品物流服务主体备案管理的通知》(网址: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osts/999142309105147904)。
如有疑问,可联系:罗先生,020-89139530,朱先生 020-89139553,卢先生 020-89139565,感谢支持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