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金融司发函,明确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上海金融局发文明确了金监总局普惠司发的上述文件,并明确要求辖内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5〕2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进入全流程、精细化监管新阶段。该办法共8章68条,覆盖尽职调查、风险评价、合同执行、租后管理等全链条环节,旨在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聚焦“融资+融物”本源,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
一、核心目标:回归产业本源,强化风险防控
《办法》出台的核心背景是解决行业中长期存在的租赁物不实、估值虚高、尽调流于形式等问题 。监管层明确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围绕企业设备资产需求,贴近产业、深耕产业,逐步形成特色化金融服务模式 。
聚焦主责主业:强调以“租赁物”为核心,突出直接租赁业务的导向作用,鼓励支持新设备采购,推动制造业升级 。 全流程规范管理:从准入到处置,构建“准入—尽调—审批—租后—处置”全周期风控体系 。 差异化监管:针对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不同模式,分类施策,提升监管适配性 。
二、关键制度设计与监管亮点
1. 租赁物管理贯穿始终
租赁物的真实性、权属清晰和价值合理是合规前提 。
⚠️ 特别提示:新能源汽车因技术迭代快、残值波动大,资产倒挂风险突出,《办法》推动建立动态资产管理体系,依赖大数据实时监测残值变化 。
2. 尽职调查:双人现场+书面报告
《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尽职调查应由至少两人共同实施,并对租赁物和承租人进行现场调查,形成书面报告 。此举旨在杜绝“纸上尽调”,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 售后回租:严控金额与资金用途
售后回租曾是风险高发区,《办法》对其实施专项规范:
金额限制:融资金额不得超过租赁物的实际价值(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 ; 用途监管:强化资金流向监测,防止挪用于房地产、股市等非主业领域 ; 权属排查: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避免处置障碍 。
4. 风险分类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六章专章规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明确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操作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重点领域防控要求 。同时要求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境外业务管理和经营性租赁资产管理 。
三、适用范围扩展: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
虽然《办法》主要针对金融租赁公司,但2026年1月29日发布的〔2026〕24号文明确: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参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全国近万家融资租赁公司将面临统一监管标准,行业规范性大幅提升。
此外,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也参照执行 ,进一步扩大了政策影响力。
四、行业影响与未来趋势
短期阵痛,长期利好部分依赖“虚假租赁物”“高估套现”的企业将被出清,但合规经营的机构将迎来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
推动“直租”占比提升监管持续引导提高直租比例。截至2024年末,金融租赁公司直租资产余额同比增长52.73%,未来有望进一步上升 。
科技赋能风控升级动态资产监控、AI估值模型、区块链确权等技术将成为合规标配,尤其在新能源车、高端装备等领域 。
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路径金融租赁公司将向深耕特定产业(如航空、医疗、绿色能源)转型,打造差异化竞争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