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品牌展会(2023-2025年度)拟认定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会,根据《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2025年修订)》(深商务规〔2025〕5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修订)》),我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品牌展会(2023-2025)认定工作。本次认定依据《认定办法(修订)》所设指标体系,从展会规模、质量、行业影响力等维度,对参评项目进行客观评分。单项指标主要采用名次计分法,依据排名进行等比例赋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现拟认定排名前12位的展会为“深圳市品牌展会(2023-2025年度)”。
为规范品牌展会认定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认定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深圳市品牌展会(2023-2025年度)拟认定名单》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commerce.sz.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会展业管理处,0755-88103187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0755-88107090
传真:0755-88107008
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品牌展会(2023-2025年度)拟认定名单
2.拟不予认定名单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