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绩丨OT助力香港上市公司境外再融资项目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份代码“00353.HK”) 于2023年8月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完成了境外上市后再融资(以下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也于2024年4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本项目也成为盈科广州首个境外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中国证监会备案项目。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 于2001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所投资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包括: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码头业务,经营租赁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码头连同储存及物流设施以及提供代理服务及买卖油品及液体化工品业务;及保险经纪服务,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业务。在本次发行中,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的中国法律顾问,全面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配套指引之相关规定,协助发行人起草及完善境外发行上市后发行证券备案报告,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为本次发行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助力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本项目由高级合伙人翟彩娟律师、劳志健律师负责,项目组成员为合伙人岑致斌律师。本项目组全程参与公司本次境外发行的各项中国法律工作,团队专业服务获得了公司及相关合作机构的高度认可,也充分彰显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全面纳入备案管理的监管要求下,盈科律师所在提供境外证券业务中国法律服务中的经验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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