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桃市摄影艺术展是全市影响最大、水平最高和最具权威性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览,迄今已成功举办了2届,全面地展现了仙桃摄影的发展成就和整体风貌。第3届摄影艺术展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四中全会精神,推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发挥摄影力量推动仙桃文艺事业的发展。
2026年是仙桃建市40周年,本届摄影艺术展将全面展示本土优秀摄影作品,聚焦自然生态、城乡风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展示沔水文化、孝雅文化、体操文化、三蒸文化,讲好仙桃故事,重点反映仙桃建市40年的发展变化,展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仙桃“聚力建支点、奋进两千亿、勇当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仙桃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仙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仙桃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规则


1.仙桃籍及长期在仙桃工作、学习、生活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鼓励新人新作。
2.征稿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3.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作品一律发送到指定邮箱:3066711339@qq.com,联系人张芬,电话15871888999。单幅和短视频作品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标题”命名。组照作品单独建文件夹并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标题”命名,组照内的照片须排序并以“标题+编号”命名。所有投稿作品以总文件夹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第三届摄影展”,投稿时以附件上传,邮件主题为“姓名+电话+第三届摄影展投稿”。作者姓名与联系方式不详等不符合要求的投稿作品,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4.投稿作品为照片的,电子文件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大小限5-10MB;投稿作品为短视频的,电子文件应为MP4格式,大小不超过200MB。
照片和视频中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限。凡在历届国展、省展、市展中入选获奖的作品谢绝投稿。
6.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单幅和短视频作品须在2023年7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3年7月1日后创作。鼓励有创新意识的作品投稿。
7.特别征集仙桃老照片,风景、活动、工作、生活等反映城市变化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照片均可投稿。老照片翻拍须保留原片,无需修复。每张照片以“投稿人+联系方式+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命名,文字简明扼要。鼓励通过老照片再创作(如年代对比、年代延续等)的作品投稿。


三、类别设置


本届市展设置三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含短视频类),入选作品总数12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其中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102件。金、银、铜奖作者不重复。
(投稿作品类别与规则说明附后)


四、特别说明


1.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 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本届市展邀请湖北省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4.评委会根据实际投稿与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或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如创意和商业类(含短视频)投稿数量过少,可纳入艺术类进行评审。
5.拟入选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和仙桃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收集举报线索。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组委会公布为准。
6.本届市展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凡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金、银、铜奖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7.本届市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摄制、汇编、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8.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庆祝仙桃建市40周年”
暨第三届仙桃市摄影艺术展组委会
2026年2月13日



第3届仙桃市摄影艺术展
投稿作品类别规则说明


01
纪录类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作品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的,应准备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02
艺术类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审美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
艺术类作品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
03
创意和商业类 (含短视频类)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
创意和商业类作品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
短视频类作品包括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短视频类作品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画幅比例不限。作品的第一帧应当为作品的封面。
短视频类作品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视觉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作品中使用的音乐等其他各类素材,投稿者应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素材的,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
短视频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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