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届书法小品展览”评审感受
张维忠 / 文
这届“小品展”投稿作品的整体水平较第一届有很大提高,无论是作品的形式,还是创作的艺术呈现,包括书写能力、内容选定、文字准确、材质多样,都有尚好的表现。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评审流程更加优化。过去,此类综合性展览一般只在初评时分书体,复评时不再按书体进行分类,而这次复评环节仍然按书体进行分类,方便评委在掌握各书体作品情况的基础上再进行选拔,以便聚焦好作品,为后续的投票环节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首次在公示入围名单的同时公示作品图片。这一举措与当下科技发展的大环境相吻合,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呼声。充分体现了中国书协自信与自我改革的决心;三是审读特别严格、严肃。评审历时6天,仅审读就用了2天。审读分3个档次(无问题、一般性问题、严重问题)两个层次进行(评审专家先审,然后再由具有丰富文字和文学经验的专家进行复审)。最终审查出有严重问题的近百件作品,一般性问题也有不少(有一定的包容性)。文字终审专家对“严重问题”的每幅作品进行陈述,最后由评委集体投票决定去留。
每次评审过后,都会出现“有人欢喜有人愁”的现象,就像各类大型运动会一样,站上领奖台的只是少数人,大部分人只能是“分母”,这是各类竞技比赛的常态。当然机会对每个参赛者来说都是平等的。作为评委希望整体成绩好、作品质量高,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正向的办法不少,我觉得坚持问题导向是提高参赛质量的有力举措,只有知道并积极克服问题,才会少出错、减少失败。反思这次展览,落选作品主要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创作态度欠端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跟风。一类是跟古风,模仿古人或极近古人,太像某碑、某帖,缺少自己书写面貌;另一类是跟时风。这种现象每次展览都存在,这次评审对此现象可谓零容忍。评审结束前,有评委对一幅模仿时风的入围作品提出质疑,经监委会同意启动复议程序,最终评委表决,淘汰了该作品。另一方面是随意。这点主要是少数老作者“轻敌”,没有精心创作、发挥特长,例如,擅长写小字的却投了大字对联。
二是没有遵守征稿规则。主要表现在:不按时间节点投寄作品,征稿中明确要求,超时到达的作品一概不参评,还是有不少作品姗姗来迟,自然这些作品就丧失了参评的机会;尺寸超标,要求总面积是四平尺,有的作者没有依此约束自己,结果可想而知;滥用纸张,此次展览用色宣创作成为普遍现象,不少作者用的是产业化的投稿用纸,还有一些作者用了规定之外的材料进行创作,非纸非绢,连装裱都成问题。
三是过度强调作品形式。这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第一,多色块拼接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是购买或定制产业化的专用纸,色块、线条都印制好可以直接使用,有的是自己用2至3种颜色进行拼接,形式林林总总,让人不知是看色彩还是看书法。第二,多种字体并用。一幅作品同时用3种字体或字号书写的不在少数,有的还用美术字做标题,显得很凌乱。第三,“标题党”数量不少。也许是为了作品画面的效果,用自己不擅长的书体书写,甚至还用朱砂,有画蛇添足之嫌。第四,用深色纸书写。尤其是黑色、深蓝色的纸,用白颜料、金粉书写,效果很不好。第五,形式俗气。小品的特点应该是小而精致、清雅悦目,但有的作品一看就不舒服,粗头乱服,有的落款离主题内容很远,有过度留白,有的用印质量不高,等等。
四是文字问题仍然突出。审读淘汰近百件作品。既有文本问题,如没有用规范出版社出版的版本,而是顺手从网上下载、AI生成、随意选择;也有文字不准确的问题,如“云”、“制”、陆游的“游”等常识性的繁简转换用字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类存在硬伤问题的作品往往会被一票否决;还有的书写任意而为,各种书体牵强挪用,“造夹生饭”,行草书有的书写不到位,丢笔、多笔、多拐等问题并不少见,脱文漏句还有“市场”,写四字成语等少字、低弥内容的时常有之。
五是欠缺基本创作素养。落款内容杂乱、语句不通,文辞低下;正文与落款内容一致,用不同书体重复书写;又书又录又记现象还存在;随意断行、作品内容不完整的现象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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