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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展销会消费环境优化,这场巡回审判走进繁华商圈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15 20:34:01     1
聚焦展销会消费环境优化,这场巡回审判走进繁华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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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博会、宠博会、家博会、汽车展、动漫展……近年来,各类大型展销会主题越来越多元,形式也愈加多样。因品类丰富、优惠集中,大型展销会往往是消费者集中采购的重要场所。但消费业态繁荣的同时,由于参展主体多元、交易流程紧凑、商家流动性强,如果后续出现了问题,如何才能尽快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呢?

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一场涉大型展销会消费售后保障的追偿权纠纷庭审搬进繁华的徐汇万科商圈,以“巡回审判+法治沙龙”的形式,携手上海市徐汇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徐汇区消保委)、商家共同促进消费环境优化。三十余名消费者代表、企业代表和人民调解员到场旁听。

家博会举办方垫付后追偿

巡回庭审当庭调解

原告某展览公司是“华夏家博会”的举办方,被告某实业公司作为家具厂商是其长期合作伙伴之一。2024年以来,原告陆续收到多起因被告迟延发货或产品存在瑕疵的消费者投诉,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告通常在确认情况后第一时间即予以垫付。

“这起案件总共涉及17笔垫付款,有的是用被告此前缴纳的保证金来抵扣,有的是由我们公司直接进行垫付。”庭上,原告解释道,公司在经营中发现累积的垫付款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庭审现场,主审法官袁芳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确认庭前已经整理完毕的对账结果,并在事实查明的基础上当庭向双方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展销会举办方在接到消费者合理赔付诉求并实际垫付后,有权向商家全额行使追偿权。

经过四十多分钟的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对于保证金抵扣后的剩余先行垫付款金额均表示认同,但对于举办方是否有权收取违约金以及违约金标准是否适当存在较大争议。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家分三期向举办方支付先行垫付款,并约定当商家或保证人逾期时,由商家和保证人再共同另行支付违约金。

袁芳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指出要探索建立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目前,徐汇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数十起由家博会中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导致的同类追偿权案件,后续将通过此次巡回审判进商圈形成的示范效应,指导当事人自行化解处理。

多方共话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治沙龙对症开方

案件庭审告一段落后,人民法院随即组织庭后法治沙龙,邀请本次巡回审判案件的主审法官和徐汇区消保委秘书长张晓明、法研部负责人韩登登共话消费者权益保护。几方从各自工作角度出发,围绕展销会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展销会主办方的注意事项展开深入交流。

趁着握手言和的余音未散,袁芳首先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具体情况,并就展销会主办方应该如何处理展销会中产生的消费者权益纠纷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提出专业建议。她提示,主办方应审慎审核展商资质,在展览合同中对追偿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并提请展商注意,避免后续由此引发纠纷。

随后,来自徐汇区消保委的两位嘉宾从庭审延伸,向消费者们提供了“维权法宝”。张晓明表示展销会在提供平台、促进消费方面有着积极作用,但个别消费者在展销会上确实遇到过“货不对板”或“售后困难”等偶发情况。结合工作经历,张晓明分享了在大型展销会中的消费安全提示:在合同签订时,要仔细核对商家信息,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最好落于纸面;在支付款项后,及时索要售后联系单、收款凭证等相关交易材料;此外,还建议留存展销会宣传材料,注意保管与商家、展销会的沟通记录等。

韩登登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大家解释了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条件和赔偿标准,并提示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选购“大件”或“高价”商品、签订“格式合同”等时一定要保持警惕,需要谨慎审核商家资质,避免大额充值。

沙龙的最后,徐汇区人民法院还向消费者代表发放了由该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精心编写制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常见法律问答手册》。“我家装修时就碰到过签合同时嘴上承诺得好好的,后面不承认的情况,今天专家们说得对,之后一定要把证据留好。”“我们企业每年也会组织一些展销会,怎么样更好地兼顾市场拓展和消费安全,今天学到了不少实用的知识。”法治沙龙得到了围观群众的热烈反响。

一次真实的庭审,一场深入的沙龙,一本实用的手册。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围绕涉消费者权益类型化纠纷的争议焦点进行裁判、调处,并在巡回审判的基础上细致入微地分析案例、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不仅将生动的法治课堂搬到商圈现场,切实提升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平添一份助力。

来源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文字:袁芳、陈哲禹、何忠婷

摄影:严湛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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