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办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核准/备案时,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境外企业所属行业涉及如下事项答案为“是”时,需要进一步提请相关政府部门审查:
1、是否涉及一国(地区)以上利益;
2、是否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核出口管制清单》三项清单;
3、是否涉及石墨物项出口管制;
4、是否为稀土(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钪、钇)行业。

图片来源: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美森咨询就境外企业所属行业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情形分享如下:
一、“两用物项”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条所述:“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主要覆盖内容
现行已列管的两用物项清单涉及10大类行业领域,每一大类再细分为5种物项类型。清单中物项包括未使用的物项、使用过的物项,以及集成在其他产品中作为其主要成分且可被拆卸、移作他用的物项。
三、境外企业所属行业涉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特殊监管
若境外投资项目与两用物项管制清单存在关联,哪怕只是有边缘性关联,以及境内企业无法自行判断是否涉及时,均建议在商委系统的所属行业信息填报栏目选择“是”。
申报信息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直接上报至商务部,由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负责审核该投资项目是否涉及两用物项。通常情况下,审核过程会包含对境外投资企业所属国别合法经营所需的必要资质审查。
对于涉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境外投资项目,其核准/备案是否通过要依据具体产品及行业情况而定,因此比常规境外投资项目受理时间更长。
在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审查过程中需要回复管制局的相关问询及提供佐证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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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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