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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营造文明诚信、安全放心、公平公正的网络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电子商务协会向全市开展电子商务经营业务的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法治底线,恪守合法经营准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将合法合规作为经营活动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切实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与法定义务,坚守市场经营底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共同筑牢电子商务行业的法治根基。
二、秉持诚信本心,坚守文明经营底线。将诚实守信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自觉践行诚信经营理念,主动维护企业良好信用记录,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坚决杜绝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以及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做到真诚经营、诚信待客,传递电子商务行业的正能量。
三、强化行业自律,坚决杜绝欺诈行为。坚持明码标价、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杜绝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馈赠、虚假折价等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不使用欺诈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及计量单位,自觉抵制刷单炒信、恶意差评、刷单骗补等失信乱象,共同维护行业诚信生态。
四、严把质量关口,保障商品服务安全。坚持“货真质优、货正源清”,坚决不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第一的理念,审慎选择可靠供货渠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控体系,加强源头把控与过程监管,严防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五、聚焦用户需求,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始终秉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媒体及消费者的全面监督,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不推诿、不敷衍,全力为用户提供优质、安全、可信的服务,坚决不为任何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便利和技术支持。
六、健全处置机制,高效化解消费纠纷。建立并完善网络投诉举报、异议申诉处理机制,明确处理流程与办理时限,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炒信行为、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相关举报与投诉,耐心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妥善处置异议申诉,高效化解各类消费纠纷,携手营造诚信、放心、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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