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县商务(外贸)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参展质效,优化参展企业结构,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会字〔2026〕2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会字〔2025〕1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会字〔2026〕1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关于印发〈改进广交会参展企业质量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会字〔2024〕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团参展实际,制定《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现印发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展位安排实施细则
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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