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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两会期间发布的官方信息,备受关注的《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已明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的立法计划。鉴于两法修订进度不一,且立法程序具有法定性与渐进性,现基于现有公开信息,对两法修订的当前步骤及后续流程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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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修订最新进展:一部已进入审议,一部尚在起草
根据现行公开的权威信息,两法的修订进度存在明显的时间差,需分别予以说明:
《招标投标法》:已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该法的修订进展较快。2026年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已完成国务院层面的立法程序,正式进入了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审议阶段。目前,该法已出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的修改清单中。
《政府采购法》:尚在起草准备阶段。根据3月9日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采购法》同样被列入2026年修改计划。但截至目前,该法尚未见公开报道显示其已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据媒体报道,立法机构及财政部门正在抓紧修改完善草案。这表明《政府采购法》目前仍处于条款起草、论证和完善的前期准备阶段,尚未进入人大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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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两部法律进度不一,但后续都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统一立法程序。一部法律从草案到公布,通常需经过以下关键步骤:
步骤 | 核心内容 | 法律依据与说明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通常进行三次审议(即“三审制”)后才交付表决。 | 这是立法程序的核心环节,也是《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当前所在环节,以及《政府采购法》草案完成后即将进入的环节。 |
表决与通过 | 经过三次审议和修改后,法律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 根据《立法法》第四十三条,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法律草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
公布 | 表决通过后,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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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法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立法任务。从官方释放的信号和专家分析来看,修订的核心目标是推动两法协调统一,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交叉重叠与监管空白问题,以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需要。此外,修法还将关注与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衔接,以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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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立法流程和官方信息,对两法的修订完成时间做如下预判:
- 关键节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明确将修改两法列为2026年的立法任务。这为修法工作设定了明确的年度目标,但“列入计划”仅表示本年度将安排审议,并不等同于承诺当年完成所有立法程序。
- 进程预判:
- 《招标投标法》
:鉴于其已进入人大审议阶段,若审议顺利(通常需2-3次常委会会议),有可能在2026年底或2027年上半年表决通过并公布。 - 《政府采购法》
:因其尚处起草阶段,2026年内大概率完成“国务院审议并提请人大”的工作。其最终的公布生效时间预计将晚于《招标投标法》,大概率在2027年。
不确定性声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立法进程受审议意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政策调整等多重变量影响,上述时间节点仅为基于当前信息的推测。具体完成时间以官方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