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称多县清水河镇中心寄宿制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11 15:06:36     0
称多县清水河镇中心寄宿制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中小学政府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现就一项政府采购项目公开遴选专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中小学学习生活用品采购的全程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学生用品、办公用品、学生奖品、体育用品、教学用品、后勤保障用品采购等。

1.服务内容:负责学生用品、办公用品、学生奖品、体育用品、教学用品、后勤保障用品采购项目的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

2.服务周期: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

3.核心要求:需熟悉中小学类货物采购特点,确保采购产品符合中小学生安全标准及教育教学需求。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青海省省级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需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配备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能力的专职人员(提供人员资质证明或社保证明);

4.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活动的期间(提供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前的查询截图);

5.近三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连续3个月缴费凭证);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招标代理相关不良业绩(提供书面声明函);

7.不接受分公司、联合体形式参与遴选。

三、代理机构工作范围

1.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及相关备案手续;

2.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

3.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发送中标通知书;

4.协助处理投标质疑与投诉,编制并移交完整招标资料;

5.负责招标全过程的沟通协调及其他相关代理服务。

四、需提交的相应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备案证明等资质文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信用查询截图等资格证明材料;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中小学货物类)代理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5.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含服务团队、工作流程、应急处理机制等);

6.服务收费报价函(按相关规定下浮报价,明确浮动幅度);

7.其他可体现机构实力的补充材料。

五、遴选流程

1.材料接收:我校对提交的相应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资格评审:组建由校级领导、教职工代表、家委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从资质合规性、业绩匹配度、服务方案合理性、报价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评分;

3.结果公示:根据评审得分确定项目的中选代理机构,公示期7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六、报名及材料递交信息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从3月11日到3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00,共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递交地点:称多县清水河镇中心寄宿制学校后勤办公室

3.联系人:才仁桑周;联系电话:15009762224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或逾期补交材料。

七、其他事项

1.相应材料真实性由提交机构负责,若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2.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放弃委托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各类采购项目代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称多县清水河镇中心寄宿制学校

                                      2026年3月11

ངལ་མེད་ཀྱི་ལུས་སེམས་སློབ་གསོར་འབད།

ཞུམ་མེད་ཀྱི་སྙིང་སྟོབས་ཁྲ་ལར་འཁོར། 

碧血丹心照学子

巍巍查拉立师魂

关注《查拉之音 奋进清校》微信公众号

感受高原师生的温暖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