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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10:30】辽宁中稻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粮稻谷竞价销售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10 14:52:56     0
2026年3月11日【10:30】辽宁中稻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粮稻谷竞价销售公告

受辽宁中稻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2026年311日辽宁中稻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粮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 交易品种、数量、时间及地点

1、品种及数量:2022年产粳稻,数量4000吨;2023年产粳稻,数量9000吨;2025年产粳稻,数量5000吨。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6年3月11日10:30开始销售。请交易会员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右下方专场列表→2026年311日辽宁中稻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粮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参与交易。

(二) 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联系办理入会。

(三) 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粮食按每吨5元递升报价。

二、质量标准

本次交易清单所示等级、水分、杂质等均为参考,出库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不对水、杂等进行增扣量,不执行等级差价。价格为仓内交货价格(包含汽车板散粮装车费)。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粮食质量情况经双方确认后,竞买方在看样单上签字,如未提前看样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一经确认,粮食成交后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黑龙江交易市场不受理粮食质量纠纷。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买卖双方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于交易前一天到账),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将无法参与交易。成交后,交易市场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买方交易手续费。没有成交的,在交易会结束后,向交易市场提交退款申请,经交易市场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

单位名称: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开户银行账号:20323999900100000675951

开户银行行号:203261084058

四、合同签订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五、交割与结算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取“线上成交,线下结算”方式,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卖方企业名称:辽宁中稻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近海支行

号:06106301040001823

(二)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2022年产4000吨粳稻出库期20天;2023年产9000吨粳稻出库期为30天2025年产5000吨粳稻出库期为30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交割期的,需协商交易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延期交割,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超出合同履约期,交易市场不再受理任何商务纠纷。

(三)买方在出库时,需出具有效证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四)合同执行完毕,买卖双方验收无争议的,签订《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凭借签订的验收确认单,到交易市场清退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剩余保证金。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0年版)》、《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51-51117318 交易部(商务)部

0451-51117328 财务部

看样联系人:苏利 13079247779

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10

2026年3月11日【10:30】辽宁中稻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粮稻谷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https://www.grainmarket.com.cn:8443/Web/Uploads/ArtAccessory/20260310091522377.xlsx

编辑:刁   岩
审核:刘明慧
监制:杨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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