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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四届杏花文化宣传推介会优秀艺人、文艺作品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09 22:54:49     1
关于征集第四届杏花文化宣传推介会优秀艺人、文艺作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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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文化宣传推介会

为丰富第四届杏花文化宣传推介会活动内涵,全方位展示枣强优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全县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民间艺人、摄影作品及书画作品,用于第四届杏花文化宣传推介会期间展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民间艺人征集

寻找身怀绝技的您!凡具有枣强户籍或长期在枣强工作生活,在民间艺术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个人或团队均可报名。

才艺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魔术、民间手工艺现场展示(如剪纸、面塑、泥塑、编织等)。

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无低俗违规元素,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艺术感染力,适合在杏花文化推介会期间进行现场展演或展示。

2.节目尊重非遗本真性,鼓励创新表达,严禁抄袭侵权。

3.展演类节目时长一般不超过8分钟,技艺展示须符合场地与安全规范。

4.申报者须保证拥有作品完整版权,同意主办方用于公益宣传、展览展示、媒体传播等。

 投稿要求:

        需提交个人(或团队)简介、才艺表演视频(时长1-2分钟)、联系方式及常驻地址。视频要求1080p,视频资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2572980040@qq.com。

(二)摄影作品征集

通过镜头定格枣强的美丽瞬间。作品需拍摄于枣强县境内,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画面生动。具体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1. 枣强风景:展现杏花绽放的盛景以及我县其他的自然风光、城乡风貌、公园景观等。

2. 枣强人文:记录枣强的民俗活动、百姓生活、乡村变迁、城市烟火气等人文题材。

3. 一线风采:反映各行各业工作者(如医护人员、教师、环卫工人、项目建设者、志愿者等)在基层一线辛勤劳动、拼搏奋斗的感人瞬间。

4. 非遗传承:聚焦我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记录传承人的技艺、技艺流程、相关活动等。

投稿要求:

        只接受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低于5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

       每幅作品需注明“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并另附简要作品说明(50字以内)。请勿在作品上添加水印或边框。

       邮件格式:全部照片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请注明“摄影投稿+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摄影作品投稿请发送到指定邮箱:604882361@qq.com

(三)书画作品征集

作品主题:以杏花推介、枣强人文、地理、文脉等相关主题内容进行创作。

书法作品: 篆、隶、楷、行、草,篆刻,四尺整张以内,竖幅。

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等,四尺整张以内,竖幅。

内容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题材不限。

投稿要求:需投递原作。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书画投送地点:枣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楼105屋(枣强县文化馆)

邮编:0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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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或当地邮戳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严峻

电话:18332239569

四、作品用途

1. 凡经选用的民间艺人,将受邀在第四届杏花推介会及节庆期间进行现场展演。

2. 凡经选用的摄影及书画作品,将在杏花文化宣传推介会主会场进行集中展览。

3. 所有选用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用于后续公益宣传。

五、注意事项

1. 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若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2. 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出版画册、网络宣传及相关公益宣传中使用投稿作品,不另付稿酬,使用时会标注作者姓名。

3. 书画作品因邮寄或不可抗力发生损坏或遗失,主办方恕不承担责任。建议作者寄送快件并自行投保。

4.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大艺术家和爱好者踊跃参与,让我们相约千亩杏花,共赴一场春天的约会! 

                      枣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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