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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连发新政!中西部9大国际性展会,进口展品免税红利落地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06 12:49:22     1
三部门连发新政!中西部9大国际性展会,进口展品免税红利落地
2026年3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23号),延续并升级展会进口展品免税政策,实打实降低参展成本、激活中西部外贸活力,助力区域经贸交流提质增效。

一、政策核心亮点:三税全免,力度加码

本次政策最大利好,就是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三重税费一并减免,直接减轻展商经营负担,助力优质进口展品高效拓市。
相较于以往政策,此次新政不仅延续免税支持,还适当扩大展品类别及免税销售额度,覆盖更多品类、惠及更多展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为中西部国际性展会注入更强动能。

二、适用范围:9大展会,分档执行

政策精准覆盖中西部9省(自治区)重点国际性展会,结合展会发展实际设置差异化执行期限,具体清单如下:

✅ 2026—2030年(全十五五期间,长期享受)

对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称中蒙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称中俄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称中非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称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称南亚博览会)、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藏毯展区)(称青洽会·藏毯展区)、中国—亚欧博览会(称亚欧博览会)

✅ 2026—2027年(短期试点,阶段性享受)

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称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称中阿博览会)

三、实操关键:这些要点必须牢记

免税不是无门槛,展商需严格遵守政策要求,避免违规无法享受优惠!

1. 免税前提:品类+额度双达标

享受免税的展品,必须在政策附件《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规定品类内,且单展商销售额不超过清单设定的免税额度。超出额度、不在清单内的展品,以及展期未售且不复运出境的展品,需按规定照章征税。

2. 禁免品类:这些商品一律不免税

政策明确划定“红线”,以下展品不享受免税优惠,展商务必规避:

  • 国家禁止进口商品

  • 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

  • 烟、酒、汽车

  • 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3. 报送要求:按时提交实施情况

    每届展会结束后3个月内,展会承办单位需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报送政策实施情况,确保政策落地闭环、规范执行。

    四、权威原文链接

    想查看政策全文、附件展品清单及额度细则,可直接点击以下官方链接:
    政策全文(含附件):财政部关税司官网
    https://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603/t20260303_3984570.htm

    结语

    此次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提振展会经济的重要举措,既为外贸展商减负让利,也助力中西部打造更高水平的经贸交流平台。
    建议相关企业、展会承办方及时研读政策细则,梳理参展展品、核对免税额度,抢抓政策窗口期,用足用好免税红利,借力中西部国际性展会拓展海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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